信息索引号 | 00250050-0/2024-310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爱卫办〔2024〕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附件 | 关于组织开展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杭州市夏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7-12 17:46:27 点击率:
各街道、各成员单位:
夏季是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孳生繁殖的高峰期,同时也是登革热等多种媒介传染病传播的高发期,为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控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积极营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拱墅区夏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本行动坚持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专业机构指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通过全区同步集中开展“清积水 除四害”专项整治,尽快降低我区病媒生物密度水平,有效防控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2024年6-8月。
三、整治范围
全域开展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拱墅区全域室内外各类积水以及道路沿线、河流池塘、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地块、拆迁区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旅游景点、花卉苗圃、公园绿地、商场超市、运动场馆、广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背街小巷、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早夜市餐饮点、公共绿化带、公共厕所、废品收购站(点)、垃圾中转站以及房前屋后、屋顶楼台、地下室、下水道、垃圾桶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
四、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的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部门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组织发动,督促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单位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病媒生物消杀控制和防制设施建设。各街道应依法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环境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清理和杀灭病媒生物等活动,积极采取水体“六清”等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使病媒生物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及以上。
五、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集中“清积水”措施
清除积水是减少伊蚊孳生、降低登革热病毒传播风险的关键手段。各街道、小区、单位、家庭联防联控,共同落实“六清”措施: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地下车库、清理屋顶楼台。
要定期检查并处理潜在积水区域,确保“阳性”积水无处可藏。要及时清除或倒置室外各种闲置的可积水容器,如放在户外、阳台、天台等处不用的花盆、缸罐、轮胎、可积水的各种废弃物,建筑工地要填平废弃的沟、水池及洼地;小区内的喷泉水池要定期清洁池底并更换水体;家中减少种养水生植物,已种养的应5-7天彻底换水一次,并清洗植物根部和清除花盆底部托盘积水;户外用于装饰的轮胎应在悬挂或放置的底部打孔,便于及时排水;用完的啤酒瓶等要及时回收处理,切勿放置屋外;倒扣的水缸花盆等凹槽处易产生积水,应及时清理积水并加盖避雨。
(二)扎实做好集中除四害工作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减少“四害”孳生与繁殖的基础。各街道、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将孳生地清理纳入单位保洁内容,按《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和病媒生物防制要求规范落实本辖区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控制好病媒生物密度,并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要引导单位和居民到正规厂家和销售点购买“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书)编号齐全的除四害药品,勿随意购买无“三证”药品;对有服务需求的单位和居民可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公司提供消杀服务,结合实际指导辖区居民选择使用安全、低毒、合格的除四害药品。
在绿化带、垃圾收集点、地下室、食堂周围等处投放鼠药进行灭鼠;对地下车库、窨井窨缸、地下室集水井、下水道、绿化带等处的成蚊和蚊蚴以及局部区域密度增高时及时采取药物灭杀,控制蚊媒密度;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规范配置防鼠、防蝇设施,以防制鼠、蝇类进入室内。要保障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做好村社、单位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灭蚊灯、灭蝇灯、捕蝇笼、粘鼠板、毒饵站等防制设施建设。
(三)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
各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视频、宣传折页、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除四害等相关科普知识,呼吁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为主,提高防范意识,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爱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倡导良好的生活风俗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生活行为,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大力弘扬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全面营造健康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工作机制
区爱卫办将加大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的质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各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对辖区、职能管辖行业、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管理,确保职责范围内环境整洁,“四害”密度达标。对各街道、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各街道布雷图指数监测结果纳入2024年健康杭州考核指标中,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布雷图指数位列全省前3的单位将在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六、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各单位要结合“月末周五大扫除”,迅速开展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夏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巡查。在采取化学药物进行“四害”杀灭时,要注意用药安全,加强杀灭药物管理和对消杀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公共场所投药要做好健康科普和广而告之,防止人畜误食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各街道、各单位要建立主动查找问题和督促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建一支巡查队伍,每周开展巡查活动和问题“回头看”,对于发现的各类积水、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等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于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做到闭环管理;各街道应及时收集居民反映的公共环境蚊虫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置,共同打造健康、整洁、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拱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部门文件
|
索引号
00250050-0/2024-31079
文号
拱爱卫办〔2024〕3号
公布日期
2024-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各街道、各成员单位:
夏季是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孳生繁殖的高峰期,同时也是登革热等多种媒介传染病传播的高发期,为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控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积极营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拱墅区夏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本行动坚持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专业机构指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通过全区同步集中开展“清积水 除四害”专项整治,尽快降低我区病媒生物密度水平,有效防控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2024年6-8月。
三、整治范围
全域开展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拱墅区全域室内外各类积水以及道路沿线、河流池塘、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地块、拆迁区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旅游景点、花卉苗圃、公园绿地、商场超市、运动场馆、广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背街小巷、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早夜市餐饮点、公共绿化带、公共厕所、废品收购站(点)、垃圾中转站以及房前屋后、屋顶楼台、地下室、下水道、垃圾桶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
四、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的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部门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组织发动,督促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单位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病媒生物消杀控制和防制设施建设。各街道应依法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环境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清理和杀灭病媒生物等活动,积极采取水体“六清”等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使病媒生物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及以上。
五、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集中“清积水”措施
清除积水是减少伊蚊孳生、降低登革热病毒传播风险的关键手段。各街道、小区、单位、家庭联防联控,共同落实“六清”措施: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地下车库、清理屋顶楼台。
要定期检查并处理潜在积水区域,确保“阳性”积水无处可藏。要及时清除或倒置室外各种闲置的可积水容器,如放在户外、阳台、天台等处不用的花盆、缸罐、轮胎、可积水的各种废弃物,建筑工地要填平废弃的沟、水池及洼地;小区内的喷泉水池要定期清洁池底并更换水体;家中减少种养水生植物,已种养的应5-7天彻底换水一次,并清洗植物根部和清除花盆底部托盘积水;户外用于装饰的轮胎应在悬挂或放置的底部打孔,便于及时排水;用完的啤酒瓶等要及时回收处理,切勿放置屋外;倒扣的水缸花盆等凹槽处易产生积水,应及时清理积水并加盖避雨。
(二)扎实做好集中除四害工作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减少“四害”孳生与繁殖的基础。各街道、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将孳生地清理纳入单位保洁内容,按《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和病媒生物防制要求规范落实本辖区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控制好病媒生物密度,并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要引导单位和居民到正规厂家和销售点购买“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书)编号齐全的除四害药品,勿随意购买无“三证”药品;对有服务需求的单位和居民可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公司提供消杀服务,结合实际指导辖区居民选择使用安全、低毒、合格的除四害药品。
在绿化带、垃圾收集点、地下室、食堂周围等处投放鼠药进行灭鼠;对地下车库、窨井窨缸、地下室集水井、下水道、绿化带等处的成蚊和蚊蚴以及局部区域密度增高时及时采取药物灭杀,控制蚊媒密度;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规范配置防鼠、防蝇设施,以防制鼠、蝇类进入室内。要保障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做好村社、单位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灭蚊灯、灭蝇灯、捕蝇笼、粘鼠板、毒饵站等防制设施建设。
(三)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
各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视频、宣传折页、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除四害等相关科普知识,呼吁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为主,提高防范意识,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爱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倡导良好的生活风俗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生活行为,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大力弘扬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全面营造健康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工作机制
区爱卫办将加大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的质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各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对辖区、职能管辖行业、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管理,确保职责范围内环境整洁,“四害”密度达标。对各街道、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各街道布雷图指数监测结果纳入2024年健康杭州考核指标中,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布雷图指数位列全省前3的单位将在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六、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各单位要结合“月末周五大扫除”,迅速开展以“清积水 除四害”为主题的夏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巡查。在采取化学药物进行“四害”杀灭时,要注意用药安全,加强杀灭药物管理和对消杀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公共场所投药要做好健康科普和广而告之,防止人畜误食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各街道、各单位要建立主动查找问题和督促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建一支巡查队伍,每周开展巡查活动和问题“回头看”,对于发现的各类积水、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等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于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做到闭环管理;各街道应及时收集居民反映的公共环境蚊虫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置,共同打造健康、整洁、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拱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