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7-6/2024-3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综法〔2024〕1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6-07 发布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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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6-07 15:34:53 点击率:

一、总体要求

(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工作由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本方案要求,落实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制订本单位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报局防指备案。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总指挥:杨新围;副总指挥:马冬萍、方翠艳、范敏芳、蔡军、欧锐;指挥部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系统下属各中心、所、场、中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局系统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敏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

局防指值班室设在白石巷199号局指挥中心大厅。

(二)职责分工

1.局防指职责

(1)根据市、区防指应急响应情况或气象预警信息,启动、调整或解除拱墅区城管系统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市城管局、区防指办公室等单位的联络。

(2)及时传达和执行区防指、市城管局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指导城管系统内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汇总城管系统灾情信息及抢险救灾情况,及时向市城管局、区防指办报告情况。

(4)按照上级的指令,统一协调、调配城管系统各应急队伍和物资器材、装备、设备、车辆等,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和物资器材、装备、设备、车辆的综合效能。

2.成员单位职责

(1)水设施河道行业:河道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具体牵头负责防汛防台督办单、方案、通知、总结、新闻通稿等防汛信息的起草、发送、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监督检查低洼积水点“一点一方案”落实情况及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接相关部门,优化河道预降预排联动机制;承担河道、水库等设施的巡查、检查及安全管理工作。

(2)市政行业:市政中心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具体牵头负责抗雪防冻督办单、方案、通知、总结、新闻通稿等抗雪防冻信息的起草、发送、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主城区建成移交后的城市桥梁、道路、城市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及特许经营隧道、开通运营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防汛防台(抗雪防冻)落实情况;对接交警部门,建立城市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防汛应急封道应急联动;在市、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对出现的“断路”情况,做好城市道路恢复工作;承担桥梁、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设施巡查、检查及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积水处置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3)绿化行业:绿化办制定本局绿化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按照气象预警和实际雨、雪情,指挥协调各养护单位做好道路绿地内积雪清扫和公共绿地、河道内树木支撑工作,以及调度机械化设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中心:制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负责收集数字城管采集的积水点、树木杆亭、窨井盖等城市家具倒伏、广告牌损毁等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同时派遣处置;对城市管理范围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投诉举报进行受理、督查;做好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保障工作。

(5)市容景观行业:市容监管科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含景观)设施、户外店招、广告牌等设施防汛防台(抗雪防冻)落实情况;做好行业监管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6)环卫固废行业:综合服务中心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负责指导和监督环卫固废处置场站、设施设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落实情况;根据气象预警、道路积水和值班指令,及时启动环卫人员作业转换,包括窨井盖开启、警示维护等;做好暴雨期间及雨后道路路面、雨水收集口处断枝落叶和垃圾的清理;搜集环卫一线发现的道路积水信息,做好行业监管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7)各综合执法中队:制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根据气象预警、道路积水和值班指令,及时启动落实执法队伍作业转换,对发现的问题信息及时报送局防指办;监督对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产生影响和危害的违规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8)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因台风、暴雨引发的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做好媒体采访的沟通协调,了解采访需求和内容,负责对外向媒体提供汛情信息和新闻通稿,及时收集应急期间媒体的相关报道并反馈局防指,通过微信、微博、OA办公系统等发布有关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信息,弘扬正能量。

(9)其他科室:在启动应急响应时,进驻局防指值班室到岗值班,执行局防指布置的相关应急工作任务。

三、值班安排

(一)正常值班状态(无应急响应时的值班状态)

非应急值班期间,由指挥保障中心安排人员,落实手机电话值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二)应急值班状态

根据市城管局、区防指指令、气象部门预警或汛(台)情实际,确定值班等级,启动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根据响应等级,进入局指挥室到岗值班,通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上级部门指令视频监控平台、各直属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巡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执法人员一线排查和热线受理、市民反映等途径了解信息,掌握河道水位、道路积水、台风影响和道路积雪冰冻等情况,组织一线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灾情处置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值班开始后,河道、市政、环卫、绿化、指挥保障中心五部门各派驻1名人员,在启动响应后30分钟内赶到局指挥保障中心大厅值班,根据应急响应类型由牵头部门负责指挥;市容、公用、各执法中队、场所在本部门落实值班干部,上述部门需在15分钟内将值守人员信息报局防指。

2.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依据轮值表人员名单入驻指挥室值班,分管领导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轮流带队值班;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按照排班表正常轮流值班。

河道、市政、环卫、绿化四部门各安排1名中层和1名干部进驻局值班室,市容、公用、各执法中队、场所均需安排1名中层和1名干部在本部门进行值守,上述部门需在15分钟内将值守人员报局防指,同时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设施设备到岗到位,发现灾情及时处置。

3.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全局所有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每个部门需落实1名中层和1名干部值班,其他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待命;其中指挥中心、环卫监管科、市容监管科、设施运管科、执法督察科及各中心负责人入驻局指挥室值班。局主要领导进驻指挥室带队值班,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其他局领导按局领导分工和局长指示要求带领相关人员开展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河道、市政、环卫、市容、绿化、各执法中队其他负责人在本部门进行值守并在15分钟内将值守人员报局防指,同时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设施设备到岗到位,发现灾情及时处置。

4.局防指按照区防指的要求与响应等级,派相关人员入驻区政府值班。

四、值班要求

(一)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值班人员于30分钟内到达指挥室,按各自职责展开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到岗和交接班,须在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白班交接班时间为上午9:00,晚班交班时间为18:00。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需要暂时离岗或换班,须报局值班领导同意。

(三)各值班部门要及时做好各种数据上报、文件下达工作,及时了解汛情、雨情、水情、雪情,对于上级部门、局领导、局指挥部交办的涉及到本部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1日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

索引号

00250007-6/2024-30707

文号

拱综法〔2024〕17号

公布日期

2024-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总体要求

(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工作由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本方案要求,落实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制订本单位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报局防指备案。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总指挥:杨新围;副总指挥:马冬萍、方翠艳、范敏芳、蔡军、欧锐;指挥部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系统下属各中心、所、场、中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局系统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敏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

局防指值班室设在白石巷199号局指挥中心大厅。

(二)职责分工

1.局防指职责

(1)根据市、区防指应急响应情况或气象预警信息,启动、调整或解除拱墅区城管系统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市城管局、区防指办公室等单位的联络。

(2)及时传达和执行区防指、市城管局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指导城管系统内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汇总城管系统灾情信息及抢险救灾情况,及时向市城管局、区防指办报告情况。

(4)按照上级的指令,统一协调、调配城管系统各应急队伍和物资器材、装备、设备、车辆等,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和物资器材、装备、设备、车辆的综合效能。

2.成员单位职责

(1)水设施河道行业:河道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具体牵头负责防汛防台督办单、方案、通知、总结、新闻通稿等防汛信息的起草、发送、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监督检查低洼积水点“一点一方案”落实情况及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接相关部门,优化河道预降预排联动机制;承担河道、水库等设施的巡查、检查及安全管理工作。

(2)市政行业:市政中心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具体牵头负责抗雪防冻督办单、方案、通知、总结、新闻通稿等抗雪防冻信息的起草、发送、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主城区建成移交后的城市桥梁、道路、城市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及特许经营隧道、开通运营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防汛防台(抗雪防冻)落实情况;对接交警部门,建立城市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防汛应急封道应急联动;在市、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对出现的“断路”情况,做好城市道路恢复工作;承担桥梁、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设施巡查、检查及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积水处置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3)绿化行业:绿化办制定本局绿化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按照气象预警和实际雨、雪情,指挥协调各养护单位做好道路绿地内积雪清扫和公共绿地、河道内树木支撑工作,以及调度机械化设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中心:制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负责收集数字城管采集的积水点、树木杆亭、窨井盖等城市家具倒伏、广告牌损毁等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同时派遣处置;对城市管理范围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投诉举报进行受理、督查;做好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保障工作。

(5)市容景观行业:市容监管科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含景观)设施、户外店招、广告牌等设施防汛防台(抗雪防冻)落实情况;做好行业监管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6)环卫固废行业:综合服务中心制定本行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负责指导和监督环卫固废处置场站、设施设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落实情况;根据气象预警、道路积水和值班指令,及时启动环卫人员作业转换,包括窨井盖开启、警示维护等;做好暴雨期间及雨后道路路面、雨水收集口处断枝落叶和垃圾的清理;搜集环卫一线发现的道路积水信息,做好行业监管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7)各综合执法中队:制定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预案及应急响应值班表;根据气象预警、道路积水和值班指令,及时启动落实执法队伍作业转换,对发现的问题信息及时报送局防指办;监督对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产生影响和危害的违规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8)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因台风、暴雨引发的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做好媒体采访的沟通协调,了解采访需求和内容,负责对外向媒体提供汛情信息和新闻通稿,及时收集应急期间媒体的相关报道并反馈局防指,通过微信、微博、OA办公系统等发布有关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信息,弘扬正能量。

(9)其他科室:在启动应急响应时,进驻局防指值班室到岗值班,执行局防指布置的相关应急工作任务。

三、值班安排

(一)正常值班状态(无应急响应时的值班状态)

非应急值班期间,由指挥保障中心安排人员,落实手机电话值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二)应急值班状态

根据市城管局、区防指指令、气象部门预警或汛(台)情实际,确定值班等级,启动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根据响应等级,进入局指挥室到岗值班,通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上级部门指令视频监控平台、各直属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巡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执法人员一线排查和热线受理、市民反映等途径了解信息,掌握河道水位、道路积水、台风影响和道路积雪冰冻等情况,组织一线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灾情处置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值班开始后,河道、市政、环卫、绿化、指挥保障中心五部门各派驻1名人员,在启动响应后30分钟内赶到局指挥保障中心大厅值班,根据应急响应类型由牵头部门负责指挥;市容、公用、各执法中队、场所在本部门落实值班干部,上述部门需在15分钟内将值守人员信息报局防指。

2.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依据轮值表人员名单入驻指挥室值班,分管领导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轮流带队值班;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按照排班表正常轮流值班。

河道、市政、环卫、绿化四部门各安排1名中层和1名干部进驻局值班室,市容、公用、各执法中队、场所均需安排1名中层和1名干部在本部门进行值守,上述部门需在15分钟内将值守人员报局防指,同时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设施设备到岗到位,发现灾情及时处置。

3.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全局所有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每个部门需落实1名中层和1名干部值班,其他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待命;其中指挥中心、环卫监管科、市容监管科、设施运管科、执法督察科及各中心负责人入驻局指挥室值班。局主要领导进驻指挥室带队值班,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其他局领导按局领导分工和局长指示要求带领相关人员开展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河道、市政、环卫、市容、绿化、各执法中队其他负责人在本部门进行值守并在15分钟内将值守人员报局防指,同时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设施设备到岗到位,发现灾情及时处置。

4.局防指按照区防指的要求与响应等级,派相关人员入驻区政府值班。

四、值班要求

(一)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值班人员于30分钟内到达指挥室,按各自职责展开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到岗和交接班,须在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白班交接班时间为上午9:00,晚班交班时间为18:00。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需要暂时离岗或换班,须报局值班领导同意。

(三)各值班部门要及时做好各种数据上报、文件下达工作,及时了解汛情、雨情、水情、雪情,对于上级部门、局领导、局指挥部交办的涉及到本部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