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96089X/2024-3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长庆街道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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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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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5-06 16:38:50 点击率:

各办(中心、队、所)、各社区:

根据区防汛防台工作体制调整,现将《长庆街道防汛抗旱台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提高街道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组织和指挥全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杭州市拱墅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救灾工作方针及“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拱墅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分级负责,共同组织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对地处危险区域、工地工棚、危险地段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

(二)依据职责,负责或配合做好市政、共用、绿化、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低洼积水区域的排涝和倒伏树木的清理扶正。

(四)做好汛期、台风期辖区内建筑工地、户外广告、构筑物、大(病、枯)树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落实防汛防台抗旱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街道、社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机构

1、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组织机构

指挥部下设防指办公室(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承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2、街道防指职责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在区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街道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监督指导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

(3)负责组织落实各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堤防、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社区道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街道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各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抗旱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营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人员转移组工作职责: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综合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抗旱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街道防指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单位负责,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视情由街道防指直接调度。

4、洪涝台旱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指和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防台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5、洪涝台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单位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但同时必须上报街道防指。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溃堤等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因洪涝台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机构报告。

(二)四级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市气象台发出蓝色暴雨预警信号,或者上级防指要求启动IV级响应的。

②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或者上级防指要求启动III级响应的。

2、四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台)情监视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及时将汛情、台情信息报告街道防指总指挥,必要时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各成员单位安排值守人员,密切监视汛情、做好应急行动,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具体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

(三)三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①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及阵风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③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II级响应的情形。

2、三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办及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带班制度,开启会商系统。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合理应对,迅速处理,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如遇突发事件,街道防指派出工作组,指导一线抗洪救灾。

(2)街道防指办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做好发布汛情、台情通报。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三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社区负责人到岗到位,现场指挥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

(四)二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①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③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I级响应的情形。

2、二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相关防指成员参加,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街道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指挥室,参加上级防指视频连线会。街道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台情发展趋势分折和预测预报,并派出由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

(2)街道防指办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做好发布汛情、台情通报。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二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治安抢险队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治安维稳准备;民兵抢险分队集结到岗备勤,随时响应出动。

(4)街道防指根据需要宣布全街道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单位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人员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一旦出现渗漏要进行堤岸渗漏抢险,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指。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现场指挥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街道范围内涉河建筑工程全部停工,拆除围堰,确保河道畅通。

(6)立即关闭有关闸门,开启所有排涝机埠向外排水。

(五)一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①3小时降内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④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级响应的情形。

2、一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全体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要求防汛防台和水利工程抢险支持。街道防指指挥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指挥室,参加上级防指视频连线会。

(2)街道防指指挥及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防汛防台抗旱期,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根据预案紧急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重要财产,相关单位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当堤岸出现严重险情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报告,必要时请求部队出动支援抢险。各单位要增加临时或移动泵进行排涝,迅速降低圩区内水位、迅速组织抢险人员到各重要堤岸低处实施加固加高。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治安抢险队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治安维稳准备;民兵抢险分队集结到岗备勤,随时响应出动;

(4)街道防指增加人员加强值班,协调有关部门调配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保障供电、供水、供气、排除城镇受淹地区积水、及时转移建设工地及危房内人员等有关工作。

五、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内接到城区防指四级应急响应以上的,要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指挥要亲自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防汛防台抗旱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4、凡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领导的电传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建立抢险突击力量,根据实际配置抢险工程车辆、通信和指挥设备、应急指挥车船、发电机、水泵等相应的应急抢险装备。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合理组建防汛防台抗旱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或群众快速撤离通知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年来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城区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人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必要时由街道防指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2)物资保障。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受涝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

(3)应急队伍保障。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组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救援突击力量。

(4)医疗卫生保障。公服办联系社区卫生院,主要由社区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5)治安保障。派出所做好灾区的治安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街道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2、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物资、机具储备实行街道储备和社区储备相结合。街道储备由街道防指办牵头,社区储备由各社区根据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

②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设备等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来源,并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

(2)物资调拨。

街道防指应先调用本地的防汛防台抗旱储备物资,如不能满足可向上级区防指申请,由上级区防指协调落实。

3、资金保障。

街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4、避灾场所保障。

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

(2)汛期或台风期,根据上级区防指公布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街道防指及时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四)技术保障。

1、完善市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决策指挥系统。

(1)健全覆盖全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充分运用防汛防台抗旱信息通讯系统,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与区防汛防台抗旱专家库的对接。

街道防指根据区防指建立的雨情水情风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当灾害发生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申请,由区防指调度并派出专家组,指导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七、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报道必须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有关规定,对街道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旱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须由街道防指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等有关信息,由街道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街道防指办会同社区审核和发布。

八、附则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制定各自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街道防指办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日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长庆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索引号

002496089X/2024-3051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长庆街道

各办(中心、队、所)、各社区:

根据区防汛防台工作体制调整,现将《长庆街道防汛抗旱台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提高街道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组织和指挥全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杭州市拱墅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救灾工作方针及“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拱墅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分级负责,共同组织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对地处危险区域、工地工棚、危险地段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

(二)依据职责,负责或配合做好市政、共用、绿化、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低洼积水区域的排涝和倒伏树木的清理扶正。

(四)做好汛期、台风期辖区内建筑工地、户外广告、构筑物、大(病、枯)树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落实防汛防台抗旱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街道、社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机构

1、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组织机构

指挥部下设防指办公室(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承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2、街道防指职责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在区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街道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监督指导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

(3)负责组织落实各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堤防、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社区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社区道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街道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各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抗旱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营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人员转移组工作职责: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综合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抗旱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街道防指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单位负责,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视情由街道防指直接调度。

4、洪涝台旱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指和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防台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5、洪涝台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单位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但同时必须上报街道防指。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溃堤等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因洪涝台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机构报告。

(二)四级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市气象台发出蓝色暴雨预警信号,或者上级防指要求启动IV级响应的。

②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或者上级防指要求启动III级响应的。

2、四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台)情监视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及时将汛情、台情信息报告街道防指总指挥,必要时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各成员单位安排值守人员,密切监视汛情、做好应急行动,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具体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

(三)三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①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及阵风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③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II级响应的情形。

2、三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办及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带班制度,开启会商系统。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合理应对,迅速处理,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如遇突发事件,街道防指派出工作组,指导一线抗洪救灾。

(2)街道防指办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做好发布汛情、台情通报。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三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社区负责人到岗到位,现场指挥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

(四)二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①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③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I级响应的情形。

2、二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相关防指成员参加,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街道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指挥室,参加上级防指视频连线会。街道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台情发展趋势分折和预测预报,并派出由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

(2)街道防指办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台情发展变化,做好发布汛情、台情通报。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二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治安抢险队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治安维稳准备;民兵抢险分队集结到岗备勤,随时响应出动。

(4)街道防指根据需要宣布全街道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单位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人员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一旦出现渗漏要进行堤岸渗漏抢险,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指。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现场指挥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街道范围内涉河建筑工程全部停工,拆除围堰,确保河道畅通。

(6)立即关闭有关闸门,开启所有排涝机埠向外排水。

(五)一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①3小时降内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暴雨预警信号。

②气象部门预报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④或者上级防指认为启动I级响应的情形。

2、一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全体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要求防汛防台和水利工程抢险支持。街道防指指挥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指挥室,参加上级防指视频连线会。

(2)街道防指指挥及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防汛防台抗旱期,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根据预案紧急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重要财产,相关单位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当堤岸出现严重险情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报告,必要时请求部队出动支援抢险。各单位要增加临时或移动泵进行排涝,迅速降低圩区内水位、迅速组织抢险人员到各重要堤岸低处实施加固加高。

(3)由街道防指办落实通知应急抢险队到岗待命:排水抢险队及时打开各点位排水井盖,并设置好警示,同时备好水泵等设备,做好应急行动准备;保洁抢险分队做好及时清理、疏通积水点位清淤准备;保序抢险分队到岗,做好应急保序准备;治安抢险队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治安维稳准备;民兵抢险分队集结到岗备勤,随时响应出动;

(4)街道防指增加人员加强值班,协调有关部门调配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保障供电、供水、供气、排除城镇受淹地区积水、及时转移建设工地及危房内人员等有关工作。

五、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内接到城区防指四级应急响应以上的,要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指挥要亲自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防汛防台抗旱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4、凡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领导的电传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建立抢险突击力量,根据实际配置抢险工程车辆、通信和指挥设备、应急指挥车船、发电机、水泵等相应的应急抢险装备。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合理组建防汛防台抗旱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或群众快速撤离通知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年来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城区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人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必要时由街道防指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2)物资保障。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受涝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

(3)应急队伍保障。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组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救援突击力量。

(4)医疗卫生保障。公服办联系社区卫生院,主要由社区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5)治安保障。派出所做好灾区的治安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街道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2、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物资、机具储备实行街道储备和社区储备相结合。街道储备由街道防指办牵头,社区储备由各社区根据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

②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设备等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来源,并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

(2)物资调拨。

街道防指应先调用本地的防汛防台抗旱储备物资,如不能满足可向上级区防指申请,由上级区防指协调落实。

3、资金保障。

街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4、避灾场所保障。

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

(2)汛期或台风期,根据上级区防指公布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街道防指及时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四)技术保障。

1、完善市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决策指挥系统。

(1)健全覆盖全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充分运用防汛防台抗旱信息通讯系统,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与区防汛防台抗旱专家库的对接。

街道防指根据区防指建立的雨情水情风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当灾害发生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申请,由区防指调度并派出专家组,指导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七、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报道必须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有关规定,对街道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旱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须由街道防指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等有关信息,由街道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街道防指办会同社区审核和发布。

八、附则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制定各自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街道防指办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