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6546339XX/2024-3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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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石桥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05-06 15:52:19 点击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辖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石桥街道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5万人以上的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的事故,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
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郦杲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伟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滢
石桥派出所所长 章俊
成 员:石桥街道应急办 唐万红
石桥街道平安办 陈科
石桥街道公管办 赵国锋
石桥街道公共服务办 戴祯
行政执法中队 朱海峰
石桥派出所 孙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万红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高志刚、高翔、褚卫青、洪键,办公室电话:88153827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造成损失和危害的有关信息。
2、副组长职责: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事故预警、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接警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迅速派出人员并通告现场指挥部有关成员部门赶往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办职责:督促社区、经合社及相关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责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企业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告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有关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情况;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特大事故处理结束后,决定需要保护现场的部分,应就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的地区的人员能否进入等问题,向企业和应急总指挥提出建议;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4、派出所职责:事故发生后负责现场布控、保卫和警戒,疏散群众,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事故现场;负责事故可能危及地区的所有人员的疏散和撤离;负责维护现场周围道路的交通秩序,划定实施抢险救护的专门通道,执行交通管制;负责现场的搜索和勘查,确定事故现场伤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
5、平安办职责:事故发生后协助派出所做好现场警戒和保卫,疏散群众,做好现场及时候维稳工作。
6、公管办、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拆除、吊移影响化学品事故抢险工作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有关设施,打通建筑物内的施救特种设备通道;负责城市燃气经营企业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
7、公共服务办职责:负责灾民及家属安置(包括吃、穿和临时住所),核查灾民房屋受损情况,慰问灾民及家属;负责本地区参加救援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药品的组织和筹措,迅速抢救受伤人员;负责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实施有效抢救。
四 、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 1、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
2、立即拨打“110、119、120”电话,同时如实报街道安监科或市场监管局。
3、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涉及范围;
(3)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二)应急办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上一级监管部门及区级政府。
(三)街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预案,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灾情。
(四)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一)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当地街道。街道接到事故报告之后,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二)根据事故的性质及预案启动条件,由应急办向组长或副组长提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做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并确定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立即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与程度,组建各现场救援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应当服从负责人的指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救援现场的有关工作情况,保持信息的畅通,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
(五)事故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不得临阵脱逃。
六、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提议,指挥中心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七、善后处置
(一)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清洁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二)应急办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三)街道办事处督促事故单位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八、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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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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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546339XX/2024-3050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石桥街道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辖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石桥街道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5万人以上的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的事故,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
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郦杲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伟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滢
石桥派出所所长 章俊
成 员:石桥街道应急办 唐万红
石桥街道平安办 陈科
石桥街道公管办 赵国锋
石桥街道公共服务办 戴祯
行政执法中队 朱海峰
石桥派出所 孙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万红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高志刚、高翔、褚卫青、洪键,办公室电话:88153827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造成损失和危害的有关信息。
2、副组长职责: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事故预警、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接警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迅速派出人员并通告现场指挥部有关成员部门赶往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办职责:督促社区、经合社及相关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责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企业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告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有关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情况;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特大事故处理结束后,决定需要保护现场的部分,应就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的地区的人员能否进入等问题,向企业和应急总指挥提出建议;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4、派出所职责:事故发生后负责现场布控、保卫和警戒,疏散群众,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事故现场;负责事故可能危及地区的所有人员的疏散和撤离;负责维护现场周围道路的交通秩序,划定实施抢险救护的专门通道,执行交通管制;负责现场的搜索和勘查,确定事故现场伤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
5、平安办职责:事故发生后协助派出所做好现场警戒和保卫,疏散群众,做好现场及时候维稳工作。
6、公管办、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拆除、吊移影响化学品事故抢险工作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有关设施,打通建筑物内的施救特种设备通道;负责城市燃气经营企业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
7、公共服务办职责:负责灾民及家属安置(包括吃、穿和临时住所),核查灾民房屋受损情况,慰问灾民及家属;负责本地区参加救援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药品的组织和筹措,迅速抢救受伤人员;负责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实施有效抢救。
四 、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 1、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
2、立即拨打“110、119、120”电话,同时如实报街道安监科或市场监管局。
3、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涉及范围;
(3)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二)应急办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上一级监管部门及区级政府。
(三)街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预案,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灾情。
(四)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一)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当地街道。街道接到事故报告之后,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二)根据事故的性质及预案启动条件,由应急办向组长或副组长提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做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并确定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立即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与程度,组建各现场救援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应当服从负责人的指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救援现场的有关工作情况,保持信息的畅通,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
(五)事故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不得临阵脱逃。
六、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提议,指挥中心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七、善后处置
(一)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清洁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二)应急办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三)街道办事处督促事故单位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八、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