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6-7/2024-3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5-24 15:55:15 点击率:

序号部门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备注
教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级每人每月700元、二级每人每月580元、三级每人每月380元。《幼儿园管理条例》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
杭发改价格〔2021〕211号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普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600元/生·学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报价格部门另行核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杭价费〔2000〕088号、杭教计〔2000〕12号、杭财综〔2000〕237号


3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职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750元/生·学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报价格部门另行核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
杭价费〔2005〕47号
杭教计〔2005〕11号
杭财综〔2005〕121号
杭劳社培〔2005〕58号
杭财综〔2000〕237号
浙财教〔2013〕1号
国办发〔2015〕52号
公安






4 公安证照费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价费字〔1993〕164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120元/本,丢失补发160元/本。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出入境通行证费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证,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证。财综〔2008〕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发改价格〔2005〕77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为成人350元(10年有效),儿童230元(5年有效)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电子通行证200元/证,补办200元/证。其它收费详见文件。发改价格〔2011〕1389号
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台湾同胞定居证8元/证发改价格〔2004〕283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其他收费详见文件。计价格〔2001〕1835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补发、换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费350元/人(10年期)、230元/人(5年期)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2020年10月10日起执行


(2)身份证工本费首次申领免费,丢失补领或坏换领40元/证浙价费〔2004〕64号
财综〔2007〕34号
财税〔2018〕37号
财综〔2004〕8号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住建






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详见文件财税〔2015〕68号自2020年7月28日起,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浙财函〔2020〕203号
建城〔1993〕410号
浙价费[2007]136号
杭价费〔2013〕260号
城管






6 水资源费详见文件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政府352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08〕79号
浙价费〔2010〕127号
浙财综字〔2009〕12号
浙价资〔2014〕207号


7 水土保持补偿费详见文件
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综〔2014〕8号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改价格〔2014〕88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浙财综〔2014〕27号
浙价费〔2014〕224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17〕10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卫健






8 预防接种服务费28元/剂次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浙价医〔2017〕187号
人防





9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浙政办发〔2022〕8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发〔2001〕9号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浙政发〔2009〕48号
计价格〔2000〕474号
浙价费〔2016〕211号
法院






10 诉讼费详见文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浙价费〔2007〕153号
有关部门






11信息公开处理费详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浙政办发函(2021)3号
12 考试考务费详见文件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5〕69号
浙价费〔2018〕33号
浙财综〔2018〕12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02〕229号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减免。
    2、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试考务费按国家、省相关文件执行。


资金信息
资金信息
价格与收费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

00250036-7/2024-3061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序号部门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备注
教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级每人每月700元、二级每人每月580元、三级每人每月380元。《幼儿园管理条例》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
杭发改价格〔2021〕211号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普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600元/生·学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报价格部门另行核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杭价费〔2000〕088号、杭教计〔2000〕12号、杭财综〔2000〕237号


3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职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750元/生·学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报价格部门另行核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
杭价费〔2005〕47号
杭教计〔2005〕11号
杭财综〔2005〕121号
杭劳社培〔2005〕58号
杭财综〔2000〕237号
浙财教〔2013〕1号
国办发〔2015〕52号
公安






4 公安证照费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价费字〔1993〕164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120元/本,丢失补发160元/本。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出入境通行证费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证,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证。财综〔2008〕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发改价格〔2005〕77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为成人350元(10年有效),儿童230元(5年有效)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电子通行证200元/证,补办200元/证。其它收费详见文件。发改价格〔2011〕1389号
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台湾同胞定居证8元/证发改价格〔2004〕283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其他收费详见文件。计价格〔2001〕1835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补发、换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费350元/人(10年期)、230元/人(5年期)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2020年10月10日起执行


(2)身份证工本费首次申领免费,丢失补领或坏换领40元/证浙价费〔2004〕64号
财综〔2007〕34号
财税〔2018〕37号
财综〔2004〕8号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住建






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详见文件财税〔2015〕68号自2020年7月28日起,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浙财函〔2020〕203号
建城〔1993〕410号
浙价费[2007]136号
杭价费〔2013〕260号
城管






6 水资源费详见文件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政府352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08〕79号
浙价费〔2010〕127号
浙财综字〔2009〕12号
浙价资〔2014〕207号


7 水土保持补偿费详见文件
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综〔2014〕8号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改价格〔2014〕88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浙财综〔2014〕27号
浙价费〔2014〕224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17〕10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卫健






8 预防接种服务费28元/剂次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浙价医〔2017〕187号
人防





9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浙政办发〔2022〕8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发〔2001〕9号浙政办发〔2022〕8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浙政发〔2009〕48号
计价格〔2000〕474号
浙价费〔2016〕211号
法院






10 诉讼费详见文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浙价费〔2007〕153号
有关部门






11信息公开处理费详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浙政办发函(2021)3号
12 考试考务费详见文件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5〕69号
浙价费〔2018〕33号
浙财综〔2018〕12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02〕229号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减免。
    2、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试考务费按国家、省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