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50-0/2024-3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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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04-03 17:13:29 点击率:
一、风险预警
依据拱墅区既往和近期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国内外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信息,开展了3月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3月份需重点关注3个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诺如病毒肠炎疫情和百日咳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1.继续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做好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重点关注输入病例和重症患者监测。
2.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做好抗病毒药物储备,确保重点人群阳性病例能及时得到治疗。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标准防护,做好院感防控。
3.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开展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强化因病缺课和晨午检,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调查处置。
4.在适用人群中,尤其是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推广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新冠病毒疫苗。
5.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公众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建议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遵守呼吸道礼仪和手卫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二)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本区疫情动态,适时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聚集性(暴发)疫情,尽早开展疫情调查处置。
2.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症状监测,若发现因呕吐、腹泻就诊病例数突然增多,及时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报告。
3.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学校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
4.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健康管理、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日常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出现疫情时,暂停聚集活动,必要时实施停课,配合区疾控部门处置疫情。
5.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联合开展辖区学校、托幼机构诺如病毒肠炎防控培训,重点提高呕吐物和环境消毒技能。
6.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公众风险提示。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普及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重点人群诺如病毒肠炎防控意识,强化手卫生,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7.加强风险沟通和舆情监测,积极开展媒体应对,消除公众恐慌。
(三)百日咳疫情
1.加强百日咳疫情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本区疫情动态,适时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聚集性(暴发)疫情,尽早开展疫情调查处置。
2.辖区医疗机构近期开展《百日咳诊疗方案(2023年版)》培训学习,重点提高儿科、感染科、呼吸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百日咳病例诊疗和检测技术,强化报告意识,做好病例救治,减少重症和死亡。
3.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加强百日咳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因病缺勤登记、晨午检等健康管理措施。出现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并配合区疾控部门处置疫情。
4.继续维持拱墅区百日咳疫苗高水平接种率。做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及时、全程完成百日咳疫苗接种。
5.开展健康教育,重点面向学校、托幼机构和新生儿家庭等场所宣传百日咳防控知识,提高防控意识。引导民众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尽早就医。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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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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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50-0/2024-3022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一、风险预警
依据拱墅区既往和近期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国内外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信息,开展了3月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3月份需重点关注3个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诺如病毒肠炎疫情和百日咳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1.继续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做好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重点关注输入病例和重症患者监测。
2.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做好抗病毒药物储备,确保重点人群阳性病例能及时得到治疗。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标准防护,做好院感防控。
3.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开展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强化因病缺课和晨午检,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调查处置。
4.在适用人群中,尤其是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推广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新冠病毒疫苗。
5.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公众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建议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遵守呼吸道礼仪和手卫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二)诺如病毒肠炎疫情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本区疫情动态,适时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聚集性(暴发)疫情,尽早开展疫情调查处置。
2.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症状监测,若发现因呕吐、腹泻就诊病例数突然增多,及时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报告。
3.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学校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
4.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健康管理、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日常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出现疫情时,暂停聚集活动,必要时实施停课,配合区疾控部门处置疫情。
5.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联合开展辖区学校、托幼机构诺如病毒肠炎防控培训,重点提高呕吐物和环境消毒技能。
6.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公众风险提示。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普及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重点人群诺如病毒肠炎防控意识,强化手卫生,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7.加强风险沟通和舆情监测,积极开展媒体应对,消除公众恐慌。
(三)百日咳疫情
1.加强百日咳疫情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本区疫情动态,适时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聚集性(暴发)疫情,尽早开展疫情调查处置。
2.辖区医疗机构近期开展《百日咳诊疗方案(2023年版)》培训学习,重点提高儿科、感染科、呼吸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百日咳病例诊疗和检测技术,强化报告意识,做好病例救治,减少重症和死亡。
3.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加强百日咳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因病缺勤登记、晨午检等健康管理措施。出现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并配合区疾控部门处置疫情。
4.继续维持拱墅区百日咳疫苗高水平接种率。做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及时、全程完成百日咳疫苗接种。
5.开展健康教育,重点面向学校、托幼机构和新生儿家庭等场所宣传百日咳防控知识,提高防控意识。引导民众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尽早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