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6-7/2024-30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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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财〔2024〕1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附件 | 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4-02 14:58:48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各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经过“一上一下”的预算编制程序,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已经完成,并经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的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部门(单位),主管部门接文后十五日内,应将部门预算批复到所属各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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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6-7/2024-30208
文号
拱财〔2024〕16号
公布日期
2024-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各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经过“一上一下”的预算编制程序,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已经完成,并经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的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部门(单位),主管部门接文后十五日内,应将部门预算批复到所属各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