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4-17 15:1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我局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财物5件(详见附件),因无法联系到财物事主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警官
联系电话:0571-8804224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166号
附件:涉案财物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
涉案财物公告认领清单
事主姓名 | 物品名称 | 物品特征 | 数量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4300元 | 肆仟叁佰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5800元 | 伍仟捌佰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11元 | 拾壹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1200元 | 壹仟贰佰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7200元 | 柒仟贰佰元 |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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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财物5件(详见附件),因无法联系到财物事主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警官
联系电话:0571-8804224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166号
附件:涉案财物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
涉案财物公告认领清单
事主姓名 | 物品名称 | 物品特征 | 数量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4300元 | 肆仟叁佰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5800元 | 伍仟捌佰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11元 | 拾壹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1200元 | 壹仟贰佰元 |
不详 | 现金 | 人民币7200元 | 柒仟贰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