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07-6/2024-29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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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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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9 16:44:37 点击率: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制定“一套规范”。立足党风廉政、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和后勤装备等四个方面,探索形成涵盖34项制度的《拱墅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伍正规化管理体系制度汇编》,为执法队规范化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健全“一套规则”。完善健全《拱墅区关于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责任分解表》、《拱墅区街道“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考核细则》2项文件,指导部门、街道在省市综合评价中争先进位。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积极推进规范化中队建设,加强队伍监督。一是以创建促规范。我局以创建促规范,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高和完善全员思想认识,保持队容风纪良好,提升执法形象。其中,长庆中队持续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违法问题查处在一线、公平正义彰显在基层”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助推改革“盆景”跃向美丽“枫景”,焕发共同富裕新活力,获评2022年度省级“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二是做好掌上执法监管。深化网上执法,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规划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实现同一单位多领域“一次清查”。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自我监督。我局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数据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各执法中队和办公场所设立设置信息公开栏。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立声像数据管理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记录等原始数据实时固定。同时每个基层执法中队的办案询问室、违停处理窗口和办案大厅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违停处理、执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其次,做好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实施了逐级审批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补强法制审核力量。今年,由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2件。
3.加强案件审核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严格落实中队法制员案审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均全程审核,制作案审登记表记录发现问题。随着办案量的增加,虽然我局的复议诉讼件数随之提高,但同比有所下降。今年以来我局承接复议案件12件,诉讼案件5件。在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深入直观了解复议案件的实情,争取得到当事人理解。
4.加强跨部门新型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开展新型执法领域“首案攻坚”行动,累计办理新划转普通程序案件1137件(街道办理1049 件,执法局 88件);简易程序案件1564件(街道办理1521件,执法局63件) ;其中首案17件(局办理12件,街道5件),推动执法事项“接转有序”。
5.全面运行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在去年建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的基础上,完善《拱墅区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的方案》、《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运行制度》等制度运行,法制保障中心负责指导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员工作,协助制定和动态调整工作规范和自由裁量权规定;研究执法疑难复杂问题,制定行政执法指引,研究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6.成立拱墅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综合执法)。为推动涉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共享法庭”的数字职能与行政执法改革有机结合,我局成立了拱墅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综合执法),依托“共享法庭”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帮助,积极发挥“共享法庭”调解指导功能,共同预防化解矛盾。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赋能
一是开发特色应用场景。在全面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基础上,结合区域特色,在上塘、拱宸桥等街道开发街道级驾驶舱,形成执法对象电子地图,为每个执法对象匹配可检查的执法事项,实现“综合查一次”清单化管理。建立法条库,每个执法事项可快速索引到来源、法律条文和处罚信息等,提升执法效率。二是规范化办案区建设。对标公安办案区设置,在上塘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全市首个规范化办案区试点建设工作,配备全景摄像机、人证比对设备、特写摄像机、拾音器、案卷扫描枪、案卷专柜等设备,实现规范化办案。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且已实现网上办100%、掌上办100%,跑零率100%,即办事项比例为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相关指标已实现最优化。二是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100%,无超期受理件,无超期办理件,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三落实数据共享简化材料。按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在办件过程中能够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最大程度简化材料。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队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认真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督促在“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选学法律课程,全员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随着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执法事项之多,覆盖领域之广,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相对存在不足。
(二)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协同协作亟待深化。改革后,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办案流程和协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执法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执法实践中会随时产生疑难事项、比较专业的事项(包括重大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划分事项等),这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全局上下合力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面。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指挥调度再提能,做优“一套体系”。打破原有条线壁垒,打造总建筑面积达3760平方米的“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大楼”(地址:永华街与华西路交叉口),推动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迭代升级;制定全新《拱墅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运行方案》,设置统筹协调组、指挥调度组、信息研判组,拓展督办通报、线索分派、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等基础功能,完善线下机制,拓展线上功能,更好发挥统筹、协调、指挥的作用,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行政执法指挥网络全面贯通、一体联动。
(二)执法质效再提升,激活“一支队伍”。全面搭建智慧监督云平台,推进网上督查,更新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控平台,通过设备终端AI智能识别技术,实时监督队员行为不得当、衣着不规范等队容队貌问题,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进一步提升督查管理效能;健全培训体系和规划,将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大盘子,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培训指导。选拔优秀教员做好授课,常态化、系统性地开展培训和教育;以街道执法队营房建设为契机,建立街道行政执法指挥分中心,与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全面接轨,打造指挥督查室、法制保障室、勤务保障室、办案队“三室一队”架构,力促“一支队伍”提质增效。
(三)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以能力提升为依托,打响拱墅铁军品牌。抓好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出台后的落地实施,落实执法能力等级化认证制度;锚定市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开展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行动;组织“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系列培训活动,选树优秀教员,探索点单式培训,开展全员轮训、法制员培训,全方位锻造拱墅执法铁军。二是以特色创新为驱动,推广拱墅亮点品牌。重点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治理等方面谋划特色品牌,进一步推广长庆街道“信用赋能”、上塘街道“一体化执法”、东新街道“宁静东新”、拱宸桥街道“数智执法”、武林街道“片区化执法”、康桥街道“街区式执法”等拱墅亮点品牌,力争全区推广。三是以重点改革为牵引,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用足用好争创载体,抓紧抓实共富示范区试点、营商环境提升最佳实践等改革侧重点任务,打造更多具有拱墅元素的执法改革标志性成果。
(四)高要求落实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式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运行机制,整合调配法制审核力量,统筹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案件法制审核、案件质量评判、执法质量提升、法制员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的案件质量,助推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不断深化拓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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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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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07-6/2024-2990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制定“一套规范”。立足党风廉政、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和后勤装备等四个方面,探索形成涵盖34项制度的《拱墅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伍正规化管理体系制度汇编》,为执法队规范化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健全“一套规则”。完善健全《拱墅区关于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责任分解表》、《拱墅区街道“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考核细则》2项文件,指导部门、街道在省市综合评价中争先进位。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积极推进规范化中队建设,加强队伍监督。一是以创建促规范。我局以创建促规范,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高和完善全员思想认识,保持队容风纪良好,提升执法形象。其中,长庆中队持续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违法问题查处在一线、公平正义彰显在基层”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助推改革“盆景”跃向美丽“枫景”,焕发共同富裕新活力,获评2022年度省级“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二是做好掌上执法监管。深化网上执法,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规划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实现同一单位多领域“一次清查”。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自我监督。我局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数据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各执法中队和办公场所设立设置信息公开栏。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立声像数据管理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记录等原始数据实时固定。同时每个基层执法中队的办案询问室、违停处理窗口和办案大厅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违停处理、执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其次,做好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实施了逐级审批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补强法制审核力量。今年,由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2件。
3.加强案件审核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严格落实中队法制员案审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均全程审核,制作案审登记表记录发现问题。随着办案量的增加,虽然我局的复议诉讼件数随之提高,但同比有所下降。今年以来我局承接复议案件12件,诉讼案件5件。在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深入直观了解复议案件的实情,争取得到当事人理解。
4.加强跨部门新型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开展新型执法领域“首案攻坚”行动,累计办理新划转普通程序案件1137件(街道办理1049 件,执法局 88件);简易程序案件1564件(街道办理1521件,执法局63件) ;其中首案17件(局办理12件,街道5件),推动执法事项“接转有序”。
5.全面运行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在去年建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的基础上,完善《拱墅区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的方案》、《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运行制度》等制度运行,法制保障中心负责指导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员工作,协助制定和动态调整工作规范和自由裁量权规定;研究执法疑难复杂问题,制定行政执法指引,研究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6.成立拱墅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综合执法)。为推动涉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共享法庭”的数字职能与行政执法改革有机结合,我局成立了拱墅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综合执法),依托“共享法庭”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帮助,积极发挥“共享法庭”调解指导功能,共同预防化解矛盾。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赋能
一是开发特色应用场景。在全面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基础上,结合区域特色,在上塘、拱宸桥等街道开发街道级驾驶舱,形成执法对象电子地图,为每个执法对象匹配可检查的执法事项,实现“综合查一次”清单化管理。建立法条库,每个执法事项可快速索引到来源、法律条文和处罚信息等,提升执法效率。二是规范化办案区建设。对标公安办案区设置,在上塘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全市首个规范化办案区试点建设工作,配备全景摄像机、人证比对设备、特写摄像机、拾音器、案卷扫描枪、案卷专柜等设备,实现规范化办案。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且已实现网上办100%、掌上办100%,跑零率100%,即办事项比例为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相关指标已实现最优化。二是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100%,无超期受理件,无超期办理件,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三落实数据共享简化材料。按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在办件过程中能够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最大程度简化材料。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队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认真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督促在“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选学法律课程,全员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随着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执法事项之多,覆盖领域之广,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相对存在不足。
(二)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协同协作亟待深化。改革后,执法队伍与专业部门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办案流程和协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执法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执法实践中会随时产生疑难事项、比较专业的事项(包括重大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划分事项等),这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全局上下合力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面。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指挥调度再提能,做优“一套体系”。打破原有条线壁垒,打造总建筑面积达3760平方米的“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大楼”(地址:永华街与华西路交叉口),推动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迭代升级;制定全新《拱墅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运行方案》,设置统筹协调组、指挥调度组、信息研判组,拓展督办通报、线索分派、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等基础功能,完善线下机制,拓展线上功能,更好发挥统筹、协调、指挥的作用,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行政执法指挥网络全面贯通、一体联动。
(二)执法质效再提升,激活“一支队伍”。全面搭建智慧监督云平台,推进网上督查,更新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控平台,通过设备终端AI智能识别技术,实时监督队员行为不得当、衣着不规范等队容队貌问题,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进一步提升督查管理效能;健全培训体系和规划,将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大盘子,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培训指导。选拔优秀教员做好授课,常态化、系统性地开展培训和教育;以街道执法队营房建设为契机,建立街道行政执法指挥分中心,与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全面接轨,打造指挥督查室、法制保障室、勤务保障室、办案队“三室一队”架构,力促“一支队伍”提质增效。
(三)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以能力提升为依托,打响拱墅铁军品牌。抓好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出台后的落地实施,落实执法能力等级化认证制度;锚定市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开展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行动;组织“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系列培训活动,选树优秀教员,探索点单式培训,开展全员轮训、法制员培训,全方位锻造拱墅执法铁军。二是以特色创新为驱动,推广拱墅亮点品牌。重点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治理等方面谋划特色品牌,进一步推广长庆街道“信用赋能”、上塘街道“一体化执法”、东新街道“宁静东新”、拱宸桥街道“数智执法”、武林街道“片区化执法”、康桥街道“街区式执法”等拱墅亮点品牌,力争全区推广。三是以重点改革为牵引,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用足用好争创载体,抓紧抓实共富示范区试点、营商环境提升最佳实践等改革侧重点任务,打造更多具有拱墅元素的执法改革标志性成果。
(四)高要求落实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式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运行机制,整合调配法制审核力量,统筹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案件法制审核、案件质量评判、执法质量提升、法制员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的案件质量,助推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不断深化拓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