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7080179-5/2024-298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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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02-19 发布日期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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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19 16:51:34 点击率:

2023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型政府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以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抓好规范建设,提升执法质效。今年以来,我局瞄准“示范引领”目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内控制度、案卷评查和执法办案区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并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内控制度。建立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确保执法有公示,过程有留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做好案卷评查相关工作。按照依法治区办通知要求,参与2023年度第一轮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示范优案”“典型差案”评选工作,对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自查,选派2名业务骨干人员进入全区案卷评查小组,对入选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完成行政执法办案区建设改造。上半年,按照“等候区、案审区、询问室、装备室、资料室”即“二区三室”的标准打造完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应急执法规范化办案场所,有力地提升了执法效能。四是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制度。落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涉企轻罚免罚工作机制;入企服务,强化事前风险提示,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开展了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我局37名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完成了全市应急系统执法业务全员普考;组织开展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73人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专题培训,参训人员均通过结业考试;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知识集中学习。采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书》、《行政处罚法办案手册》等组织办案人员自主学习;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持续参与“应急业务大讲堂”视频培训活动7次,涉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粉尘涉爆安全技术、有限空间作业等内容,并完成培训测试。

(三)抓好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一是做好一般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按照市、区案卷评查有关要求,对我局本年度办理的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截至2023年12月以来我局对办案系统所办理162个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相关法律意见350余条。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违法行为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全面仔细的审核把关。2023年以来我局对办理的4个一般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了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三是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共受理2起安全生产举报并发放行政奖励,根据举报线索对企业的相应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严格执法办案,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压实责任形成震慑。一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162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121.1余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督促了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积极推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2023年度共办理涉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4个,严厉打击了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三是完成执法数据统计报送。按照省市考核要求,完成1-12月每月“七张清单”执法事项考核表案件数据填报及印证材料报送;向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收集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完成省厅“两全两铁”有关执法数据报送。

(五)明确事项标准,规范决策程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按照编制科学、内容合理、程序正当、责任明确的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按要求做好标准公开。

(六)推动涉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强化助企惠企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批。截至12月,对229家企业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二是做好企业信用修复。执法办案过程中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送达,及时提醒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信用修复。指派专职人员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线上办理工作,指导企业按照信用修复的步骤和操作流程进行整改和申请,今年以来,我局为符合条件的41家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三是做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出具工作。依职权审查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证明。今年1-12月共开具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42份。

(七)推动“互联网+”,推动执法改革。我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安全监管”深度融合,做好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权力事项动态维护。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及时做好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维护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认领浙江省监管库权力事项共199项,事项覆盖率100%。二是参与“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参与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培训会议以及“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2次,提升数字监管业务能力。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与发改、住建等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共设置并完成共9次“双随机”检查任务,共抽查对象企业41家,并及时完成检查结果公示。

(八)加强涉企安全风险治理,落实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围绕“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突出加强对危险物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违规电气焊作业以及“一厂多租”中涉及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专项整治。聚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预防、治理、巩固”三个阶段,立足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围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形成工作闭环。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实现源头治理和全链条治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涉及危险物品经营、储存、使用行为的违法违规案例22起,查处使用无证、假证电焊动火作业行为的案例33起,查处“一厂多租”中涉及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行为的案例23 起。

(九)对照指标体系,抓好示范创建。贯彻落实杭州市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要求,完成市县考核各项工作。一是完成有关指标自查与材料报送。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责任分工表》有关指标项具体要求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18项条目完成全面自查,总结每一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书写情况说明,并按照格式要求收集条目对应的印证材料。二是抓好法治政府满意度建设工作。对照落后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普法等工作,积极回应辖区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要求部署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由于我局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较少,多兼有其它部门的工作,而辖区监管对象众多,执法检查力不从心;二是执法业务水平不够扎实。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部分办案人员有时程序意识较为薄弱,部分案卷管理和案卷制作中仍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执法过程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待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3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局领导带队执法办案全力推进全员办案,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一年以来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机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

(一)抓法治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根据制定的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清单和《浙江省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采取交流讨论、岗位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文书规范填写,规范执法台帐,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提升执法水平,达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抓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程序意识。程序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行政执法要重规则、重机制。2024年要继续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审查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的审核把关。对重大违法行为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二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加大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审查力度,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案件事实、情节、证据材料等,全面审查处罚建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尽可能避免出现滥用行政强制权和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行政情况。三加强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探索创新案卷评查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科室处罚案卷互评互查,优秀执法案件评选,在查找问题和不足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加深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

(三)抓法治政府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装备,用好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不断提升在线执法、移动执法能力。按照区信用办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联合惩戒约束,做好信用修复等工作。

(四)抓部门统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部门执法和部门线索移送工作。2024年,法规科继续按照省市要求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业(部门)法,查处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移送违法非法行为线索,明确数量、标准和质量,提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效,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强化行政执法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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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77080179-5/2024-2987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型政府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以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抓好规范建设,提升执法质效。今年以来,我局瞄准“示范引领”目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内控制度、案卷评查和执法办案区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并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内控制度。建立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确保执法有公示,过程有留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做好案卷评查相关工作。按照依法治区办通知要求,参与2023年度第一轮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示范优案”“典型差案”评选工作,对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自查,选派2名业务骨干人员进入全区案卷评查小组,对入选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完成行政执法办案区建设改造。上半年,按照“等候区、案审区、询问室、装备室、资料室”即“二区三室”的标准打造完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应急执法规范化办案场所,有力地提升了执法效能。四是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制度。落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涉企轻罚免罚工作机制;入企服务,强化事前风险提示,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开展了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我局37名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完成了全市应急系统执法业务全员普考;组织开展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73人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专题培训,参训人员均通过结业考试;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知识集中学习。采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书》、《行政处罚法办案手册》等组织办案人员自主学习;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持续参与“应急业务大讲堂”视频培训活动7次,涉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粉尘涉爆安全技术、有限空间作业等内容,并完成培训测试。

(三)抓好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一是做好一般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按照市、区案卷评查有关要求,对我局本年度办理的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截至2023年12月以来我局对办案系统所办理162个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相关法律意见350余条。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违法行为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全面仔细的审核把关。2023年以来我局对办理的4个一般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了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三是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共受理2起安全生产举报并发放行政奖励,根据举报线索对企业的相应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严格执法办案,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压实责任形成震慑。一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162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121.1余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督促了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积极推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2023年度共办理涉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4个,严厉打击了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三是完成执法数据统计报送。按照省市考核要求,完成1-12月每月“七张清单”执法事项考核表案件数据填报及印证材料报送;向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收集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完成省厅“两全两铁”有关执法数据报送。

(五)明确事项标准,规范决策程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按照编制科学、内容合理、程序正当、责任明确的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按要求做好标准公开。

(六)推动涉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强化助企惠企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批。截至12月,对229家企业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二是做好企业信用修复。执法办案过程中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送达,及时提醒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信用修复。指派专职人员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线上办理工作,指导企业按照信用修复的步骤和操作流程进行整改和申请,今年以来,我局为符合条件的41家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三是做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出具工作。依职权审查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证明。今年1-12月共开具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42份。

(七)推动“互联网+”,推动执法改革。我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安全监管”深度融合,做好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权力事项动态维护。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及时做好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维护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认领浙江省监管库权力事项共199项,事项覆盖率100%。二是参与“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参与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培训会议以及“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2次,提升数字监管业务能力。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与发改、住建等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共设置并完成共9次“双随机”检查任务,共抽查对象企业41家,并及时完成检查结果公示。

(八)加强涉企安全风险治理,落实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围绕“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突出加强对危险物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违规电气焊作业以及“一厂多租”中涉及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专项整治。聚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预防、治理、巩固”三个阶段,立足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围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形成工作闭环。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实现源头治理和全链条治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涉及危险物品经营、储存、使用行为的违法违规案例22起,查处使用无证、假证电焊动火作业行为的案例33起,查处“一厂多租”中涉及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行为的案例23 起。

(九)对照指标体系,抓好示范创建。贯彻落实杭州市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要求,完成市县考核各项工作。一是完成有关指标自查与材料报送。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责任分工表》有关指标项具体要求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18项条目完成全面自查,总结每一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书写情况说明,并按照格式要求收集条目对应的印证材料。二是抓好法治政府满意度建设工作。对照落后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普法等工作,积极回应辖区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要求部署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由于我局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较少,多兼有其它部门的工作,而辖区监管对象众多,执法检查力不从心;二是执法业务水平不够扎实。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部分办案人员有时程序意识较为薄弱,部分案卷管理和案卷制作中仍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执法过程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待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3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局领导带队执法办案全力推进全员办案,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一年以来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机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

(一)抓法治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根据制定的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清单和《浙江省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采取交流讨论、岗位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文书规范填写,规范执法台帐,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提升执法水平,达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抓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程序意识。程序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行政执法要重规则、重机制。2024年要继续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审查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的审核把关。对重大违法行为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二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加大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审查力度,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案件事实、情节、证据材料等,全面审查处罚建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尽可能避免出现滥用行政强制权和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行政情况。三加强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探索创新案卷评查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科室处罚案卷互评互查,优秀执法案件评选,在查找问题和不足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加深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

(三)抓法治政府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装备,用好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不断提升在线执法、移动执法能力。按照区信用办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联合惩戒约束,做好信用修复等工作。

(四)抓部门统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部门执法和部门线索移送工作。2024年,法规科继续按照省市要求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业(部门)法,查处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移送违法非法行为线索,明确数量、标准和质量,提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效,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强化行政执法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