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2-02 14: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港立建设(浙江)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向你单位询问涉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一案,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拱人社监询字〔2024〕第0953号)(附后)。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戴监察 邹监察 联系电话:0571-8950877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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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建设(浙江)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向你单位询问涉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一案,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拱人社监询字〔2024〕第0953号)(附后)。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戴监察 邹监察 联系电话:0571-8950877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2楼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