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9649777-X/2024-31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0-30 发布日期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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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领渡科技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30 08:57:23 点击率:

经查,杭州领渡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19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系冒用吴晋军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吴晋军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漳浦县公安局石榴派出所提供的身份证遗失证明、笔迹鉴定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领渡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设立登记中吴晋军担任的股东、监事身份。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公告公示
关于杭州领渡科技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的公告

索引号

39649777-X/2024-3170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经查,杭州领渡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19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系冒用吴晋军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吴晋军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漳浦县公安局石榴派出所提供的身份证遗失证明、笔迹鉴定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领渡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设立登记中吴晋军担任的股东、监事身份。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