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拱墅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关于公布拱墅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关于公布拱墅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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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浙民养〔2024〕11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服务。经前期征集、备案,现将已申请入驻“浙里康养”的企业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

备注:上述企业自主申报,并已在“浙里康养”入驻备案。拱墅区民政局不作任何形式的推荐,老年人家庭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自由自主选择适老化改造实施企业,并对改造质量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