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20-1/2023-273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文广旅体〔2023〕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5-17 发布日期 2023-05-17
附件 关于2023年推荐申报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年推荐申报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7 09:39:38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项目名录及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推荐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真实存在,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3.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4.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5.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具体范围包含以下十个门类: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推荐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2.居住或长期工作在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3.熟练掌握其传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实际具备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序列,在项目所在领域和区域内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4.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中具有核心、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申报范围:拱墅区第一至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推荐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非遗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推荐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简介、分布、历史、现状、价值、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活动、社会影响等;

2.项目保护计划,包括保护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和实现的成效、拟采取的措施、管理制度等;

3.推荐的保护单位情况,包括保护单位资质、保护承诺、相关传承人(群体)认可意见等;

4.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的推荐意见;

5.项目图片及视听资料等;

6.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性资料。

(二)申请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姓名、民族、从业时间等基本情况;

2.申请人的传承谱系和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

3.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5.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6.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

7.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基本程序为:

1.挖掘街道非遗资源,开展广泛调研,从辖区内申报项目中对照标准进行遴选;

2.组织邀请专家组织论证,从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项目价值、传承脉络、传承历史、保护单位的资质与能力,开展活动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提出推荐项目和审核意见;

3.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推荐申请,提交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

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审核;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6.区文广旅体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日。

7.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拱墅区人民政府,经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认定。

(二)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基本程序为:

1.由本人自愿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属地街道提出申请;

2.街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推荐申请,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3.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根据申报材料和保护单位、街道审核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认真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4.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日;

5.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公示结果,认定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挖掘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项目,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精练、准确、真实可靠。同时真正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认真筛选申报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可重点关注下列项目:

1.具有拱墅区特色及运河文化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中华老字号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有生产性保护潜力的项目。

(三)根据名录保护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非遗代表性项目材料报送。推荐申报清单(附件1)由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附件3)刻制光盘,一式五份附申报书后一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凡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送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2.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材料报送。推荐申报清单(附件4)由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一份。传承人申报书(附件5)以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视频(附件6)刻制光盘,一式三份附申报书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陈健钦

联系电话:0571-89505844;

电子邮箱:1151481263@qq.com

报送联系单位:拱墅区文广旅体局非遗科;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A座1219室。

附件:

1.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4.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清单

5.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6.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制作要求

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 月 10日

附件1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x

附件2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docx

附件3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docx

附件4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清单.docx

附件5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docx

附件6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制作要求.docx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关于2023年推荐申报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50020-1/2023-27363

文号

拱文广旅体〔2023〕26号

公布日期

2023-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文广旅体局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项目名录及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推荐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真实存在,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3.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4.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5.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具体范围包含以下十个门类: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推荐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2.居住或长期工作在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3.熟练掌握其传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实际具备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序列,在项目所在领域和区域内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4.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中具有核心、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申报范围:拱墅区第一至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推荐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非遗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推荐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简介、分布、历史、现状、价值、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活动、社会影响等;

2.项目保护计划,包括保护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和实现的成效、拟采取的措施、管理制度等;

3.推荐的保护单位情况,包括保护单位资质、保护承诺、相关传承人(群体)认可意见等;

4.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的推荐意见;

5.项目图片及视听资料等;

6.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性资料。

(二)申请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姓名、民族、从业时间等基本情况;

2.申请人的传承谱系和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

3.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5.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6.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

7.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基本程序为:

1.挖掘街道非遗资源,开展广泛调研,从辖区内申报项目中对照标准进行遴选;

2.组织邀请专家组织论证,从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项目价值、传承脉络、传承历史、保护单位的资质与能力,开展活动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提出推荐项目和审核意见;

3.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推荐申请,提交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

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审核;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6.区文广旅体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日。

7.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拱墅区人民政府,经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认定。

(二)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基本程序为:

1.由本人自愿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属地街道提出申请;

2.街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推荐申请,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3.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根据申报材料和保护单位、街道审核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认真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4.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日;

5.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公示结果,认定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挖掘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项目,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精练、准确、真实可靠。同时真正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认真筛选申报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可重点关注下列项目:

1.具有拱墅区特色及运河文化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中华老字号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有生产性保护潜力的项目。

(三)根据名录保护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非遗代表性项目材料报送。推荐申报清单(附件1)由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附件3)刻制光盘,一式五份附申报书后一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凡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送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2.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材料报送。推荐申报清单(附件4)由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一份。传承人申报书(附件5)以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视频(附件6)刻制光盘,一式三份附申报书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陈健钦

联系电话:0571-89505844;

电子邮箱:1151481263@qq.com

报送联系单位:拱墅区文广旅体局非遗科;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A座1219室。

附件:

1.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4.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清单

5.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6.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制作要求

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 月 10日

附件1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x

附件2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docx

附件3第八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docx

附件4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清单.docx

附件5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docx

附件6第五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制作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