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28-7/2023-265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02-10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附件 | 【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政策解读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3-02-10 17:30:02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建筑行业作为拱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拼图,需推进建筑工程品牌建设,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在创建标准化优良工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区建筑企业积极创优创杯,建设优质标杆工程。因而出台《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下文简称“评选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
2.《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号)。
三、主要内容与简明问答
Q:哪些工程可参与评选?
A: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符合相应规模,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且满足相关评选条件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规模要求和评选条件介绍可参考下方图片解读。
Q:此次评选的申报流程?
A:在评选工作启动后,所有的参评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后,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区住建局。
Q:运河杯评选资料的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A:评选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准备工程项目相关合同、许可证明、获得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原文),并提交申报工程情况汇报的PPT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Q:运河杯评选主要流程有哪些?
A:由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运河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主要对参评工程的资料审核,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查,征求用户(建设单位)意见,提供工程复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提请评委会评审。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及推荐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工程。
Q:运河杯评选获奖标准是什么?
A: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无记名选票获得数量评出获奖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获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表扬工程。
三、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陈劲松(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龙飞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5801
索引号
00250028-7/2023-26536
公布日期
2023-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关联类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建筑行业作为拱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拼图,需推进建筑工程品牌建设,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在创建标准化优良工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区建筑企业积极创优创杯,建设优质标杆工程。因而出台《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下文简称“评选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
2.《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号)。
三、主要内容与简明问答
Q:哪些工程可参与评选?
A: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符合相应规模,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且满足相关评选条件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规模要求和评选条件介绍可参考下方图片解读。
Q:此次评选的申报流程?
A:在评选工作启动后,所有的参评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后,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区住建局。
Q:运河杯评选资料的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A:评选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准备工程项目相关合同、许可证明、获得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原文),并提交申报工程情况汇报的PPT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Q:运河杯评选主要流程有哪些?
A:由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运河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主要对参评工程的资料审核,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查,征求用户(建设单位)意见,提供工程复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提请评委会评审。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及推荐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工程。
Q:运河杯评选获奖标准是什么?
A: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无记名选票获得数量评出获奖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获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表扬工程。
三、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陈劲松(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龙飞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