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3-291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08 发布日期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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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发布日期: 2023-10-08 14:01:02 点击率: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综合运用专家会商法和风险矩阵法,开展了9月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认为有1个需特别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登革热疫情,1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2个需一般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猴痘疫情和流行性感冒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登革热疫情

1.在全区范围持续开展专项爱国卫生工作,提高成效,大力整治社区环境、消除病媒滋生地。建议成立爱国卫生专项督导组,加强指导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

2.开展外环境蚊媒密度监测评估,如实反映当地蚊媒密度,及时通报监测信息。定期开展监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3.根据疫情形势和辖区蚊媒密度,适时开展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做好病例调查和应急处置。

4.加强蚊媒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健全蚊媒消杀队伍建设,在应急处置中快速杀灭蚊媒,确实发挥有效作用。

5.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诊疗技术培训,特别对感染科、门急诊、内科、皮肤科、血液科等重点科室临床医生要开展全员培训。规范发热门诊(诊室)和预检分诊管理,落实对发热皮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对发热皮疹病例立即开展登革病毒NS1抗原初筛,对阳性者立即核酸确认。医疗机构确诊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病例后,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和应急处置,落实病例防蚊隔离治疗,预防院内感染发生。

6.一旦发生登革热疫情,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科学规范开展病例调查和隔离治疗、疫点划定、应急监测、应急灭蚊和孳生地清理等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

7.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开展登革热预防、治疗和防蚊灭蚊等知识宣传,引导社区民众加强自我防护。督促出入境管理机构和旅行社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健康提醒。社区民众若出现发热皮疹症状,尤其近期有蚊媒叮咬史或有东南亚和南美洲、境内云南等地区旅居史,应及时就诊。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1.继续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外内外疫情动态和病毒变异情况。

2.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加强抗病毒药物储备,确保重点人群阳性病例能及时得到治疗,减少重症发生。

3.辖区涉亚场馆和其它相关活动场所多部门协调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信息反馈和分析研判,发现疑似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和处置。

4.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公众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出行仍需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呼吸道礼仪和手卫生,出现症状及时就医。

5.加强风险沟通和舆情监测,积极开展媒体应对,消除公众恐慌。

(三)猴痘疫情

1.密切关注国内外猴痘疫情进展,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做好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

2.开展《猴痘防控方案》培训,强化辖区医疗机构人员诊治意识,提高猴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多渠道监测。在猴痘高风险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以及HIV感染者中开展猴痘感染检测。辖区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中发现猴痘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提高服务可及性,并做好报告。

4.发现猴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居家隔离。加强和公安合作,开展猴痘病例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接触者追踪和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5.利用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服务体系,针对猴痘高危人群开展宣传引导、检测咨询、同伴教育、外展服务等宣传干预和重点场所干预。引导轻症病例主动就诊,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

6.通过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继续开展猴痘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公众健康提示,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猴痘,做好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

(四)流行性感冒疫情

1.继续做好流行性感冒样病例和病原学监测,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地区流感冒疫情态势,适时开展风险评估。

2.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提高对流感样病例监测敏感性,及时识别诊断和规范报告,做好院感防控,减少交叉感染。对高危人群和重症患者及时使用特异抗流感病毒药物,降低严重并发症和死亡发生风险。

3.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疫情监测报告,及时排查聚集性。一旦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开展调查、采样等应急处置措施。

4.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校园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若有疫情发生,暂停公共课、集会等集体活动,避免疫情蔓延。

5.辖区涉亚场馆和其它相关活动场所多部门协调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规范开展症状监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信息反馈和分析研判。

6.全区范围启动2023-2024年流感季的流感疫苗接种,落实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民生实事项目。

7.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尤其在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楼宇写字间等人群聚集场所,提高公众卫生防病意识,倡导尽早接种流感疫苗,勤洗手、开窗通风、在公共场所还需佩戴口罩,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诊。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2023年9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索引号

00250050-0/2023-2916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综合运用专家会商法和风险矩阵法,开展了9月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认为有1个需特别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登革热疫情,1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2个需一般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猴痘疫情和流行性感冒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登革热疫情

1.在全区范围持续开展专项爱国卫生工作,提高成效,大力整治社区环境、消除病媒滋生地。建议成立爱国卫生专项督导组,加强指导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

2.开展外环境蚊媒密度监测评估,如实反映当地蚊媒密度,及时通报监测信息。定期开展监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3.根据疫情形势和辖区蚊媒密度,适时开展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做好病例调查和应急处置。

4.加强蚊媒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健全蚊媒消杀队伍建设,在应急处置中快速杀灭蚊媒,确实发挥有效作用。

5.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诊疗技术培训,特别对感染科、门急诊、内科、皮肤科、血液科等重点科室临床医生要开展全员培训。规范发热门诊(诊室)和预检分诊管理,落实对发热皮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对发热皮疹病例立即开展登革病毒NS1抗原初筛,对阳性者立即核酸确认。医疗机构确诊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病例后,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和应急处置,落实病例防蚊隔离治疗,预防院内感染发生。

6.一旦发生登革热疫情,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科学规范开展病例调查和隔离治疗、疫点划定、应急监测、应急灭蚊和孳生地清理等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

7.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开展登革热预防、治疗和防蚊灭蚊等知识宣传,引导社区民众加强自我防护。督促出入境管理机构和旅行社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健康提醒。社区民众若出现发热皮疹症状,尤其近期有蚊媒叮咬史或有东南亚和南美洲、境内云南等地区旅居史,应及时就诊。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1.继续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外内外疫情动态和病毒变异情况。

2.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加强抗病毒药物储备,确保重点人群阳性病例能及时得到治疗,减少重症发生。

3.辖区涉亚场馆和其它相关活动场所多部门协调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信息反馈和分析研判,发现疑似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和处置。

4.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公众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出行仍需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呼吸道礼仪和手卫生,出现症状及时就医。

5.加强风险沟通和舆情监测,积极开展媒体应对,消除公众恐慌。

(三)猴痘疫情

1.密切关注国内外猴痘疫情进展,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做好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

2.开展《猴痘防控方案》培训,强化辖区医疗机构人员诊治意识,提高猴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多渠道监测。在猴痘高风险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以及HIV感染者中开展猴痘感染检测。辖区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中发现猴痘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提高服务可及性,并做好报告。

4.发现猴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居家隔离。加强和公安合作,开展猴痘病例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接触者追踪和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5.利用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服务体系,针对猴痘高危人群开展宣传引导、检测咨询、同伴教育、外展服务等宣传干预和重点场所干预。引导轻症病例主动就诊,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

6.通过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继续开展猴痘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公众健康提示,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猴痘,做好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

(四)流行性感冒疫情

1.继续做好流行性感冒样病例和病原学监测,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地区流感冒疫情态势,适时开展风险评估。

2.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提高对流感样病例监测敏感性,及时识别诊断和规范报告,做好院感防控,减少交叉感染。对高危人群和重症患者及时使用特异抗流感病毒药物,降低严重并发症和死亡发生风险。

3.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疫情监测报告,及时排查聚集性。一旦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开展调查、采样等应急处置措施。

4.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校园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若有疫情发生,暂停公共课、集会等集体活动,避免疫情蔓延。

5.辖区涉亚场馆和其它相关活动场所多部门协调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规范开展症状监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信息反馈和分析研判。

6.全区范围启动2023-2024年流感季的流感疫苗接种,落实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民生实事项目。

7.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尤其在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楼宇写字间等人群聚集场所,提高公众卫生防病意识,倡导尽早接种流感疫苗,勤洗手、开窗通风、在公共场所还需佩戴口罩,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