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47-1/2022-253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9-13 发布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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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13 15:55:16 点击率: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高标准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聚焦财政收支、风险防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为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提供高品质的审计服务和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共完成38个审计项目,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22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55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90条。提交审计专报和信息125篇,被各级领导批示和被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采用102次。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艰巨的改革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部门、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团结依靠全区人民,一手抓区域优化融合,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迈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坚实步伐。

—是开展区划调整融合,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开展区划调整财权、事权事项梳理,加强区划调整经费保障,助推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全面应用资产云2.0系统并完成资产合并。推进金库合并和财政专户清理整合,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确保财政支出平稳有序。分类梳理预算标准,统一公用经费、编外用工等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对涉及经济、民生各项政策逐项梳理比对,配合各主管部门做好政策的整合、衔接及优化。

二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拱墅产业主攻方向,加大对商贸金融、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文化创意等行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兑现人才引育、企业上市、科技创新等配套政策,助推企业加快发展。修订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已与浙大友创、同创伟业、复星、中奥科技等基金项目展开合作。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投贷保担”协同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聚焦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今年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疫情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及支付方式还需合理。2021年全区共支付疫情经费2.11亿元,其中预算安排卫健局本级1.99亿元。但根据区防疫职责分工,各条线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个街道组成,职责分工的主体和预算安排的支付主体不一致,不利于资金的管理。

2.非税收入6009.49万元未上缴国库。非税专户应缴国库款中尚有法院罚没收入等6009.49万元未上缴国库。

3.部分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还需提高。抽查发现省补提前下达2020年、2019、2018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合计730万元,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422.94万元等预算执行率偏低。

4.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的企业范围还需进一步明确。现暂按原拱墅区在2014年出台《拱墅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执行,区财政局尚未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的企业范围。

5.街道委托业务费列支还需规范。2021年全区支付管理系统中委托业务费共支出24.59亿元,其中18个街道委托业务费支出6.5亿元。抽查发现祥符街道委托业务费列支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补助经费5946.67万元。

6.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7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17个实施主体,年初安排预算资金35186万元。二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价审核不够规范,2021年,区财政局进行预算审核的政府投资项目42个,送审金额129151.14万元,审定金额125973.86万元,核减率为2.4%。灯塔单元XC0704-R21/R22-11地块项目赶工措施费500万元计取不合理。三是部分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及时。抽查发现2018年小巷提升美化工程、2019年公厕提升改造工程、2019年旧住宅区改造工程等为当年竣工项目,2021年才计划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16家部门、街道等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审计中关注了单位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和支出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支出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滞留账户4余年未归还。康桥街道办事处收取康桥分指挥部资金10030.34万元滞留街道专户。二是公款存放管理不规范。拱墅区总工会2021年两笔定期存款到期后续存的间歇期相隔较长,其中4000万元6个月定期存款间歇期81天,3000万元6个月定期存款间歇期69天。三是爱心捐款未计捐赠收入。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底,拱墅区慈善总会财务账上公民爱心日捐款等合计188.97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未做捐赠收入。

2.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租金未上缴财政专户。潮鸣街道收到各社区上缴的房租收入75.86万元,从2016年底长期挂账未上缴财政。二是水电费应收未收。朝晖街道二区、四六区农贸市场水电费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取,其中盈燕投资、一鸿公司共欠交水电费81.70万元。三是对投标文件审核不严。拱宸桥街道2018-2020年街巷清扫保洁(含绿化)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部分资料异常,街道审核把关不严格,例如购车合同时间与购车发票时间相距2年,4辆清扫工具车及水货车的购车发票为废票,票面金额达297万元。

3.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应缴未缴会费现象没有约束措施。工商联向执委及以上委员未收缴会费53.85万元,且章程中未完善会费减免以及审批程序等约束措施。二是未按规定对金融平台监管资金分类核算。区金融办网贷企业债权资产资金专户未对“人人爱家”等17家金融平台的监管资金及产生的利息进行分类核算,不能清晰反映每个金融平台监管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涉及总金额40428.87万元。三是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体系未有效运转。沈家经合社董事会未对重大经济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未形成有效的经济行为决议,监事会未召开过监事会议,以列席董事会等形式代为履职,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程序严重缺失。

(三)单一来源采购专题审计情况。2022年同级审中对政府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比例不高,采购项目基本能按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东新街道办事处在市场充分竞争领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浙江日报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以“长期合作经验和良好社会效应”作为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依据,选择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进行采购,项目涉及金额49.9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情况。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认识逐步深化,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地方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缩小了需审核的支付范围。原拱墅区制定的《拱墅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未将购买主体申请国库授权支付时应当提交相关支付依据的行为纳入《办法》管理。

二、聚焦招商政策落实、数字化改革审计情况

(一)招商引资专题审计情况。2021和2022年在财政同级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招商引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和补助标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商引资优惠成效不佳。拱宸桥街道通过发放引荐奖励140.77 万元引进的25家企业在2017年至2020年间纳税总额仅为37.23万元,且存在取得奖励后,短期内注销、外迁的情况。

(二)数字化转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1年下半年组织对全区数字化转型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区持续抓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打造全方位、智慧化数据底座,支撑全区各级各部门数字化改革,完成“城市眼·云共治”、“社区智治在线一表通”等重大多跨场景数据底座规划建设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各街道、部门部分系统数据未共享。各街道驾驶舱人口指标、街道部门税收数据、财政收入、残疾人数据、养老数据、建设工程相关数据等内容均为手工填报,并未对接相应的信息系统。部分数据还存在省市数据、跨省数据不同步,不共享等问题。

2.专家抽取缺乏客观随机性。区数据资源局建立了信息化项目预审及验收专家库,但项目评审专家选取以人工联系为主,专家的抽取过程缺乏客观随机性。

三、聚焦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对三村、四村综合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百井坊回迁安置房,邵逸夫医院大运河分院,运河亚运公园,运河中央公园,东新路综合整治工程连续多年的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涉铁项目施工困难等多重考验,着力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项目建设有条不紊推进。建设单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要求完成变更审批。城中村指挥部实施的运河中央公园项目中共涉及两项变更:一是项目用地红线调整,变更增加费用约497万元;二是变更增加剧院入口提升、电力增容及舞台设备提升、演艺集团总部装修,约1671万元。该两项变更未按原《拱墅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上报区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和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未按规定开设工程专用账户并分账管理。2021年东新路新增城北进水厂及配套管线东线污水管道工程,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未对新签订标5265.78万元的工程签订分账管理协议,该项目的工程专用账户沿用原有账户进行管理。

3.施工工期滞后。区城投集团实施的拱墅区“三村”综合改造PPP项目,截至2021年10月31日,13个安置项目中2个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合同工期至少滞后24个月以上,8个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合同工期至少滞后12个月以上;3个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合同工期至少滞后5个月以上。

4.招标补偿费支付依据不充分。拱宸桥指挥部负责建设的康桥健康产业园康桥单元FG03-A5-01、FG04-A05-02地块工程进行建筑设计国际方案征集,2019年8月支付四家未中标公司补偿费各100万元,合计400万元,无相关补偿标准及“三重一大”会议纪要。

四、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在对11家部门、4家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15家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未入账、入账不规范、资产闲置问题。一是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未按新准则要求入账。区城管局名下124处公厕中115处皆以0元或8元作为固定资产入账;2019公厕改造提升工程涉及的18个公厕改造已审定造价426.32万元,未将改造成本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另外有4辆作业车因配置不合理长期闲置未用。二是区信访局网络音视频监控设备、信访超市微法庭家具、中央空调等共计138.08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2.房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出租房产空置较多。区跨投公司负责人才公寓底层商铺的出租,人才公寓商铺总面积4262.61平方,已出租3412.81平方,未出租850.18平方;二是委托安置项目核算不够清晰。运河指挥部6家委托单位的7个委托安置项目应挂其他应收款68233.93万元,实际财务挂账3096.22万元,差异65137.71万元;应挂其他应付款12531.91万元,实际财务挂账5446.04万元,差异7085.87万元。

五、聚集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以机制管理为抓手,促进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制订出台《拱墅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准入标准》等制度文件,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重大审计问题抄告机制,对列入省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相关单位以抄告单方式督促整改,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清单问题销号。二是建立全量审计问题库,对全区年度20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细分认定,对照省市清单问题准入标准,全面梳理,分析研判,主动上报省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定期与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综合部门和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的途径、举一反三事项、建章立制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会商研判。三是针对清单问题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组建以分管领导、对应科室负责人、内审整改负责人、项目主审人员为主的整改专班,实行一问题一专班运作,负责整改方案审查、跟踪推进、整改认定等工作,加强对整改关键业务环节的指导把控和审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以整改成效为抓手,促进建章立制。在全区部门街道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全省排名第38位。区财政局6009.49万元非税收入已上缴国库,部分省补资金已收缴统筹,同时修订出台了《拱墅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康桥街道将滞留在账上4年之久的10030.34万元闲置资金归还原渠道;潮鸣街道已将历年房租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朝晖街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农贸市场承租方进行约谈,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水电费;区城管局等单位已将相关设备、资产入账;区民政局已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爱心捐款列入到捐赠收入;拱宸桥街道完善了街巷保洁项目的考核方案,把前置条件纳入日常考核和项目结算中;强化对招商企业的政策补贴的税收导向,高度重视税收骨干企业培养;区数据资源局制作了《省IRS系统操作使用手册》,通过省IRS系统使用推广提升全区数据资源共享水平,同时下发《关于加强拱墅区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归集的工作通知》,推进各部门、街道信息系统数据的全量归集;区数产园管委会人才公寓的剩余空置商铺已委托产权交易所挂牌出租;运河指挥部新修订《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复核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区住建局已完成对新增大城北污水管项目的农民工账户开设和分账协议的签订,并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把控;区城投集团已采取措施,增加人力物力,优化施工组织,加快施工进度;拱宸桥指挥部严格执行指挥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流程规范,程序到位;城中村指挥部运河中央公园项目涉及的两项变更已在区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聚焦共同富裕幸福城区建设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当前面对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的艰巨任务,全力推进“动能转换活力区、未来城市先行区、数字变革实践区、运河文化示范区、幸福生活典范区”建设,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拱墅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困难和挑战,需要直面问题挑战,抓住主要矛盾,着力攻坚破难,不断推动拱墅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此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提高国企运营水平。一方面推进国有企业归并整合、存量“低小散弱”企业划转注销,理顺国企和指挥部体制机制,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房产、股权等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地将优质资产划拨至国有企业管理运营。另一方面加快企业自营物业建设,新增企业优质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展企业现金流来源,提升盈利能力;拓展实体化贸易渠道,提高企业现金流量;做深产业链,持续做大企业经营性资产规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一方面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有机结合,精细化政府采购及资产预算编制等,做好新增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等的衔接,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另一方面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论证、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绩效约束刚性。筑牢勤俭节约意识,推动建成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扎牢制度“反腐”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阻断腐败滋生源头。

(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一方面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建设单位工程业务管理,严格初步设计概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工程内容、变更工程设计、提高建设标准,同时要加强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确保投资估算约束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工程项目结(决)算工作。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竣工结(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严控建设成本。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引领带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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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索引号

00250047-1/2022-2533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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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高标准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聚焦财政收支、风险防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为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提供高品质的审计服务和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共完成38个审计项目,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22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55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90条。提交审计专报和信息125篇,被各级领导批示和被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采用102次。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艰巨的改革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部门、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团结依靠全区人民,一手抓区域优化融合,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迈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坚实步伐。

—是开展区划调整融合,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开展区划调整财权、事权事项梳理,加强区划调整经费保障,助推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全面应用资产云2.0系统并完成资产合并。推进金库合并和财政专户清理整合,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确保财政支出平稳有序。分类梳理预算标准,统一公用经费、编外用工等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对涉及经济、民生各项政策逐项梳理比对,配合各主管部门做好政策的整合、衔接及优化。

二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拱墅产业主攻方向,加大对商贸金融、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文化创意等行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兑现人才引育、企业上市、科技创新等配套政策,助推企业加快发展。修订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已与浙大友创、同创伟业、复星、中奥科技等基金项目展开合作。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投贷保担”协同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聚焦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今年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疫情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及支付方式还需合理。2021年全区共支付疫情经费2.11亿元,其中预算安排卫健局本级1.99亿元。但根据区防疫职责分工,各条线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个街道组成,职责分工的主体和预算安排的支付主体不一致,不利于资金的管理。

2.非税收入6009.49万元未上缴国库。非税专户应缴国库款中尚有法院罚没收入等6009.49万元未上缴国库。

3.部分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还需提高。抽查发现省补提前下达2020年、2019、2018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合计730万元,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422.94万元等预算执行率偏低。

4.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的企业范围还需进一步明确。现暂按原拱墅区在2014年出台《拱墅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执行,区财政局尚未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的企业范围。

5.街道委托业务费列支还需规范。2021年全区支付管理系统中委托业务费共支出24.59亿元,其中18个街道委托业务费支出6.5亿元。抽查发现祥符街道委托业务费列支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补助经费5946.67万元。

6.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7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17个实施主体,年初安排预算资金35186万元。二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价审核不够规范,2021年,区财政局进行预算审核的政府投资项目42个,送审金额129151.14万元,审定金额125973.86万元,核减率为2.4%。灯塔单元XC0704-R21/R22-11地块项目赶工措施费500万元计取不合理。三是部分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及时。抽查发现2018年小巷提升美化工程、2019年公厕提升改造工程、2019年旧住宅区改造工程等为当年竣工项目,2021年才计划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16家部门、街道等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审计中关注了单位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和支出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支出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滞留账户4余年未归还。康桥街道办事处收取康桥分指挥部资金10030.34万元滞留街道专户。二是公款存放管理不规范。拱墅区总工会2021年两笔定期存款到期后续存的间歇期相隔较长,其中4000万元6个月定期存款间歇期81天,3000万元6个月定期存款间歇期69天。三是爱心捐款未计捐赠收入。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底,拱墅区慈善总会财务账上公民爱心日捐款等合计188.97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未做捐赠收入。

2.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租金未上缴财政专户。潮鸣街道收到各社区上缴的房租收入75.86万元,从2016年底长期挂账未上缴财政。二是水电费应收未收。朝晖街道二区、四六区农贸市场水电费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取,其中盈燕投资、一鸿公司共欠交水电费81.70万元。三是对投标文件审核不严。拱宸桥街道2018-2020年街巷清扫保洁(含绿化)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部分资料异常,街道审核把关不严格,例如购车合同时间与购车发票时间相距2年,4辆清扫工具车及水货车的购车发票为废票,票面金额达297万元。

3.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应缴未缴会费现象没有约束措施。工商联向执委及以上委员未收缴会费53.85万元,且章程中未完善会费减免以及审批程序等约束措施。二是未按规定对金融平台监管资金分类核算。区金融办网贷企业债权资产资金专户未对“人人爱家”等17家金融平台的监管资金及产生的利息进行分类核算,不能清晰反映每个金融平台监管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涉及总金额40428.87万元。三是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体系未有效运转。沈家经合社董事会未对重大经济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未形成有效的经济行为决议,监事会未召开过监事会议,以列席董事会等形式代为履职,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程序严重缺失。

(三)单一来源采购专题审计情况。2022年同级审中对政府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比例不高,采购项目基本能按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东新街道办事处在市场充分竞争领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浙江日报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以“长期合作经验和良好社会效应”作为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依据,选择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进行采购,项目涉及金额49.9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情况。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认识逐步深化,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地方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缩小了需审核的支付范围。原拱墅区制定的《拱墅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未将购买主体申请国库授权支付时应当提交相关支付依据的行为纳入《办法》管理。

二、聚焦招商政策落实、数字化改革审计情况

(一)招商引资专题审计情况。2021和2022年在财政同级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招商引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和补助标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商引资优惠成效不佳。拱宸桥街道通过发放引荐奖励140.77 万元引进的25家企业在2017年至2020年间纳税总额仅为37.23万元,且存在取得奖励后,短期内注销、外迁的情况。

(二)数字化转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1年下半年组织对全区数字化转型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区持续抓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打造全方位、智慧化数据底座,支撑全区各级各部门数字化改革,完成“城市眼·云共治”、“社区智治在线一表通”等重大多跨场景数据底座规划建设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各街道、部门部分系统数据未共享。各街道驾驶舱人口指标、街道部门税收数据、财政收入、残疾人数据、养老数据、建设工程相关数据等内容均为手工填报,并未对接相应的信息系统。部分数据还存在省市数据、跨省数据不同步,不共享等问题。

2.专家抽取缺乏客观随机性。区数据资源局建立了信息化项目预审及验收专家库,但项目评审专家选取以人工联系为主,专家的抽取过程缺乏客观随机性。

三、聚焦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对三村、四村综合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百井坊回迁安置房,邵逸夫医院大运河分院,运河亚运公园,运河中央公园,东新路综合整治工程连续多年的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涉铁项目施工困难等多重考验,着力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项目建设有条不紊推进。建设单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要求完成变更审批。城中村指挥部实施的运河中央公园项目中共涉及两项变更:一是项目用地红线调整,变更增加费用约497万元;二是变更增加剧院入口提升、电力增容及舞台设备提升、演艺集团总部装修,约1671万元。该两项变更未按原《拱墅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上报区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和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未按规定开设工程专用账户并分账管理。2021年东新路新增城北进水厂及配套管线东线污水管道工程,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未对新签订标5265.78万元的工程签订分账管理协议,该项目的工程专用账户沿用原有账户进行管理。

3.施工工期滞后。区城投集团实施的拱墅区“三村”综合改造PPP项目,截至2021年10月31日,13个安置项目中2个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合同工期至少滞后24个月以上,8个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合同工期至少滞后12个月以上;3个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较合同工期至少滞后5个月以上。

4.招标补偿费支付依据不充分。拱宸桥指挥部负责建设的康桥健康产业园康桥单元FG03-A5-01、FG04-A05-02地块工程进行建筑设计国际方案征集,2019年8月支付四家未中标公司补偿费各100万元,合计400万元,无相关补偿标准及“三重一大”会议纪要。

四、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在对11家部门、4家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15家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未入账、入账不规范、资产闲置问题。一是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未按新准则要求入账。区城管局名下124处公厕中115处皆以0元或8元作为固定资产入账;2019公厕改造提升工程涉及的18个公厕改造已审定造价426.32万元,未将改造成本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另外有4辆作业车因配置不合理长期闲置未用。二是区信访局网络音视频监控设备、信访超市微法庭家具、中央空调等共计138.08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2.房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出租房产空置较多。区跨投公司负责人才公寓底层商铺的出租,人才公寓商铺总面积4262.61平方,已出租3412.81平方,未出租850.18平方;二是委托安置项目核算不够清晰。运河指挥部6家委托单位的7个委托安置项目应挂其他应收款68233.93万元,实际财务挂账3096.22万元,差异65137.71万元;应挂其他应付款12531.91万元,实际财务挂账5446.04万元,差异7085.87万元。

五、聚集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以机制管理为抓手,促进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制订出台《拱墅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准入标准》等制度文件,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重大审计问题抄告机制,对列入省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相关单位以抄告单方式督促整改,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清单问题销号。二是建立全量审计问题库,对全区年度20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细分认定,对照省市清单问题准入标准,全面梳理,分析研判,主动上报省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定期与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综合部门和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的途径、举一反三事项、建章立制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会商研判。三是针对清单问题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组建以分管领导、对应科室负责人、内审整改负责人、项目主审人员为主的整改专班,实行一问题一专班运作,负责整改方案审查、跟踪推进、整改认定等工作,加强对整改关键业务环节的指导把控和审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以整改成效为抓手,促进建章立制。在全区部门街道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全省排名第38位。区财政局6009.49万元非税收入已上缴国库,部分省补资金已收缴统筹,同时修订出台了《拱墅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康桥街道将滞留在账上4年之久的10030.34万元闲置资金归还原渠道;潮鸣街道已将历年房租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朝晖街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农贸市场承租方进行约谈,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水电费;区城管局等单位已将相关设备、资产入账;区民政局已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爱心捐款列入到捐赠收入;拱宸桥街道完善了街巷保洁项目的考核方案,把前置条件纳入日常考核和项目结算中;强化对招商企业的政策补贴的税收导向,高度重视税收骨干企业培养;区数据资源局制作了《省IRS系统操作使用手册》,通过省IRS系统使用推广提升全区数据资源共享水平,同时下发《关于加强拱墅区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归集的工作通知》,推进各部门、街道信息系统数据的全量归集;区数产园管委会人才公寓的剩余空置商铺已委托产权交易所挂牌出租;运河指挥部新修订《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复核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区住建局已完成对新增大城北污水管项目的农民工账户开设和分账协议的签订,并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把控;区城投集团已采取措施,增加人力物力,优化施工组织,加快施工进度;拱宸桥指挥部严格执行指挥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流程规范,程序到位;城中村指挥部运河中央公园项目涉及的两项变更已在区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聚焦共同富裕幸福城区建设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当前面对高水平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的艰巨任务,全力推进“动能转换活力区、未来城市先行区、数字变革实践区、运河文化示范区、幸福生活典范区”建设,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拱墅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困难和挑战,需要直面问题挑战,抓住主要矛盾,着力攻坚破难,不断推动拱墅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此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提高国企运营水平。一方面推进国有企业归并整合、存量“低小散弱”企业划转注销,理顺国企和指挥部体制机制,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房产、股权等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地将优质资产划拨至国有企业管理运营。另一方面加快企业自营物业建设,新增企业优质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展企业现金流来源,提升盈利能力;拓展实体化贸易渠道,提高企业现金流量;做深产业链,持续做大企业经营性资产规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一方面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有机结合,精细化政府采购及资产预算编制等,做好新增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等的衔接,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另一方面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论证、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绩效约束刚性。筑牢勤俭节约意识,推动建成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扎牢制度“反腐”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阻断腐败滋生源头。

(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一方面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建设单位工程业务管理,严格初步设计概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工程内容、变更工程设计、提高建设标准,同时要加强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确保投资估算约束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工程项目结(决)算工作。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竣工结(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严控建设成本。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引领带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