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30 16:4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关于优化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8月31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634039176@qq.com,联系人:拱墅区人武部孙婷婷,联系电话:0571-87345652。
附件:《拱墅区关于优化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拱墅区关于优化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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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关于优化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8月31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634039176@qq.com,联系人:拱墅区人武部孙婷婷,联系电话:0571-87345652。
附件:《拱墅区关于优化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拱墅区关于优化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