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9649777-X/2022-25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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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8-29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附件 | 【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2-08-29 14:21:08 点击率:
一、 制定目的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根据相关改革措施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着重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方针政策、上级行政机关文件要求不符的规定,机构改革后有必要修改或废止的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 主要内容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暂时保留(修改)1件,废止1件,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1件。
四、 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8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9月29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赵斌(局长)
联系电话:0571-88318016。
索引号
39649777-X/2022-25301
公布日期
2022-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关联类型
一、 制定目的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根据相关改革措施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着重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方针政策、上级行政机关文件要求不符的规定,机构改革后有必要修改或废止的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 主要内容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暂时保留(修改)1件,废止1件,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1件。
四、 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8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9月29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赵斌(局长)
联系电话:0571-8831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