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47-1/2022-251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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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委审〔2022〕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2-08-10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附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10 15:01:50 点击率: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是响应落实“七张问题清单”中“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模块建设和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工作这一政治任务的工作要求,是推进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现实需要。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听取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汇报,组织开展问题整改督查,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等相关工作。被审计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及时部署整改工作,指导督办整改事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修订制度,闭环管理。根据省委市委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及整改工作最新要求,在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制度依据,出台《拱墅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文件(附件),明确审计查出重大问题整改全过程、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责任落实以及标准要求等相关事项,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三)依法审计,严肃问责。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建议。要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责问责。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审计整改实施。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把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契机和抓手,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二)完善整改报告制度。根据审计法以及省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相关规定,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要在审计报告限定的整改期限(2个月)内完成,并向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送审计整改报告。根据审计问题的整改类别共分为立行立改(60日内完成)、分阶段整改(2个月-2年内)、持续整改(整改期超过2年)3类;被审计单位需根据问题类别作出详细的整改方案及后续整改计划;在整改期限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制订后续整改计划和方案。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的整改,由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相关整改意见以及整改工作方案。
(三)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督查,不断创新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建整改督查专班,开展审计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四)加强整改成果运用。根据审计法以及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区直单位综合考评目标任务,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附件:《拱墅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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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47-1/2022-25137
文号
拱委审〔2022〕1号
公布日期
2022-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是响应落实“七张问题清单”中“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模块建设和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工作这一政治任务的工作要求,是推进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现实需要。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听取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汇报,组织开展问题整改督查,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等相关工作。被审计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及时部署整改工作,指导督办整改事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修订制度,闭环管理。根据省委市委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及整改工作最新要求,在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制度依据,出台《拱墅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文件(附件),明确审计查出重大问题整改全过程、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责任落实以及标准要求等相关事项,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三)依法审计,严肃问责。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建议。要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责问责。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审计整改实施。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把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契机和抓手,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二)完善整改报告制度。根据审计法以及省市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相关规定,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要在审计报告限定的整改期限(2个月)内完成,并向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送审计整改报告。根据审计问题的整改类别共分为立行立改(60日内完成)、分阶段整改(2个月-2年内)、持续整改(整改期超过2年)3类;被审计单位需根据问题类别作出详细的整改方案及后续整改计划;在整改期限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制订后续整改计划和方案。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的整改,由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相关整改意见以及整改工作方案。
(三)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督查,不断创新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建整改督查专班,开展审计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四)加强整改成果运用。根据审计法以及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区直单位综合考评目标任务,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附件:《拱墅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