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96089X/2022-246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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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长庆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7-12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7-12 15:22:49 点击率:
为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活动,包括以下事项:
(一)涉及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社会求助、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涉及本辖区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涉及对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事项。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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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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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96089X/2022-2469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长庆街道
为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活动,包括以下事项:
(一)涉及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社会求助、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涉及本辖区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涉及对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