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15-6/2022-24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关街道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07 发布日期 2022-06-07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大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7 09:29:37 点击率:

大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一、下列事项列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 政策和措施。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下列事项不列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二)街道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列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大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doc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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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大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250015-6/2022-2411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大关街道

大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一、下列事项列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 政策和措施。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下列事项不列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二)街道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列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大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