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9649777-X/2022-24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29 发布日期 2022-06-29
附件
关于公布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群众诉求(说明《关于公布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群众诉求接收渠道的公告》包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群众诉求)

发布日期: 2022-06-29 15:48:15 点击率: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诉求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一楼(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接待大厅)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一楼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邮编:310014。

三、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0571-12315(网购维权),0571-12345(非网购维权)。

四、网络渠道

1、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2、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信访):网址 http://zxts.zjzwfw.gov.cn/wsdt/;或者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中搜索“民呼我为”。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接收群众诉求信息的渠道。为了保障效率和质量,复杂情况请通过信函渠道反映。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2日

食药安全
食药安全
监督检查
关于公布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群众诉求(说明《关于公布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群众诉求接收渠道的公告》包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群众诉求)

索引号

39649777-X/2022-2432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诉求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一楼(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接待大厅)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一楼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邮编:310014。

三、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0571-12315(网购维权),0571-12345(非网购维权)。

四、网络渠道

1、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2、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信访):网址 http://zxts.zjzwfw.gov.cn/wsdt/;或者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中搜索“民呼我为”。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接收群众诉求信息的渠道。为了保障效率和质量,复杂情况请通过信函渠道反映。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