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2-24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17 发布日期 2022-06-17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17 13:51:52 点击率: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委同意,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予以公布。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试行)

一、下列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安排。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事项。

具体决策事项,由本机关根据前款规定并结合决策中的相关因素确定,制订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250050-0/2022-2423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委同意,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予以公布。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试行)

一、下列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安排。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事项。

具体决策事项,由本机关根据前款规定并结合决策中的相关因素确定,制订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