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1646647T/2022-241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金融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13 发布日期 2022-06-13
附件
拱墅区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发布日期: 2022-06-13 17:31:35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程序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拱墅区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全区金融业改革发展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决定;

(二)本办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或废止;

(三)编制金融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或重大改革措施;

(四)制定和调整推进或者深化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公共安全等风险因素的决策事项;

(六)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规章议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拱墅区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索引号

MB1646647T/2022-2418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金融办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程序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拱墅区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全区金融业改革发展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决定;

(二)本办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或废止;

(三)编制金融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或重大改革措施;

(四)制定和调整推进或者深化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公共安全等风险因素的决策事项;

(六)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规章议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