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96134X/2022-241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武林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6-13 16:29:20 点击率: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武林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试行)标准,具体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五)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武林街道办事处
重大决策预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
索引号
002496134X/2022-2417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武林街道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武林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试行)标准,具体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五)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武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