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45-5/2022-241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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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投促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6-13 16:08:14 点击率: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政〔2015〕67号)等规定,结合本局工作要点以及三定方案内容来制定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综合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发展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编制涉及重大民生的经费预决算、重大业务、行政经费开支或财政性资金安排;其他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投资促进局
2022年6月13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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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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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45-5/2022-2417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投促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政〔2015〕67号)等规定,结合本局工作要点以及三定方案内容来制定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综合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发展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编制涉及重大民生的经费预决算、重大业务、行政经费开支或财政性资金安排;其他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投资促进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