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96193X/2022-241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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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朝晖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6-13 16:33:13 点击率:
各科室、社区:
为规范朝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编制相关印证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制定朝晖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如下:
一、涉及全街道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一)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二)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涉及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二)国土空间规划;(三)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四)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需由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或8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报批和实施;(二)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三)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需由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六、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七、对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022年6月6日
拱墅区朝晖街道办事处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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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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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96193X/2022-2417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朝晖街道
各科室、社区:
为规范朝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编制相关印证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制定朝晖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如下:
一、涉及全街道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一)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二)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涉及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二)国土空间规划;(三)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四)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需由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或8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报批和实施;(二)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三)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需由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六、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七、对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022年6月6日
拱墅区朝晖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