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27-9/2022-241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经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11 发布日期 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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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发布日期: 2022-06-11 09:23:10 点击率: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本区有关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决定在本区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他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索引号

00250027-9/2022-2416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本区有关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决定在本区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他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