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225-8/2022-241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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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祥符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0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6-10 10:40:31 点击率:
为进一步规范祥符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0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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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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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225-8/2022-2415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祥符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祥符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