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82-6/2022-240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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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5-30 18:05:25 点击率: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予以公布。
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全区科技发展重大规划;
(二)制定重大科技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关系创新主体、科技人员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标准(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杭州市拱墅区科技局
2022年5月30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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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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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82-6/2022-2408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予以公布。
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全区科技发展重大规划;
(二)制定重大科技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关系创新主体、科技人员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标准(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杭州市拱墅区科技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