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9649777-X/2022-240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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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5-25 16:34:55 点击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第7期不合格食品通告,涉及我区2家食品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杭州俊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水磨年糕,纳他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判定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依据GB/T 21915-2008《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27日向杭州俊臣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 8921009000642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2公斤,货值16元。2公斤全部用于抽检,未有销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对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进货凭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上缴国库。
杭州市拱墅区可诺母婴用品店销售的婴幼儿鳕鱼球,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判定依据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检验依据GB 5009.14-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第二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研究所)。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月4日向杭州市拱墅区可诺母婴用品店送达了编号为№: SPJ202117887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60罐,货值1680元。60罐全部用于抽检,未有销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免于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20元整,上缴国库。
食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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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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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649777-X/2022-2405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第7期不合格食品通告,涉及我区2家食品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杭州俊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水磨年糕,纳他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判定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依据GB/T 21915-2008《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27日向杭州俊臣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 8921009000642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2公斤,货值16元。2公斤全部用于抽检,未有销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对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进货凭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上缴国库。
杭州市拱墅区可诺母婴用品店销售的婴幼儿鳕鱼球,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判定依据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检验依据GB 5009.14-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第二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研究所)。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月4日向杭州市拱墅区可诺母婴用品店送达了编号为№: SPJ202117887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60罐,货值1680元。60罐全部用于抽检,未有销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免于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20元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