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7-6/2022-23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城管〔2022〕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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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拱墅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4-11 12:38:51 点击率:

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拱墅区审计局向我单位出具了《拱墅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拱审报〔2021〕18号)。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积极的整改落实,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管理方面,清单描述和现场实施不一致。区城管局(原拱墅)负责建设的下塘河三期(沈半路-上塘路)综合整治景观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中种植土回填(黄土)工程量24200m3,单价15元/m3(投标1.92元/m3);余方弃置工程量16100m3,综合单价53.15元/m3(投标2.87元/m3)。清单描述为下塘河三期区域需整体换填,建筑垃圾很厚,运距自行考虑。而结算审计时,根据审计查询单反馈,该项目无种植土回填、无建筑垃圾外运(余方弃置),清单描述与现场实施相矛盾。经审计调查,该景观工程与主体市政工程同时招标,市政施工单位土方工程量清单漏报严重,故所有土方工程作为补偿由市政单位实施,土方外运综合单价33.26元/m3,回填11.18元/m3。招标时将122万(招标控制价)土方费用计入景观工程,实际由市政施工单位实施,造成景观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也未对土方问题出具减少(景观)和增加(市政)的联系单。

整改情况:下塘河三期工程于2017年4月开始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在前期设计阶段存在施工图纸描述不清情况,且清单编制和复核单位未去现场进行核对,导致清单编制中工程量计算有误,工程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因此造成了工程土方的遗留问题。我局下属河道建设中心已对项目设计单位徐州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浙江建有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复核单位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别罚款10000元、8800元、6900元,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我局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做好过程监督、标后跟踪及资料归档工作。

问题(二):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管理方面,结算审核不规范导致价款高估冒算。区城管局(原拱墅)负责建设的下塘河三期(沈半路-上塘河)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未执行合同条款对超出合同工程量部分进行重新组价、联系单05号工程量计算错误,涉及结算多计金额6.24万。联系单06号措施费计取不合理。该项目总措施费达563万,占合同价四分之一,其中含大量维护及排水降水费。而结算时又以挡墙类型变更、增加雨水交汇井等原因增加维护及排水降水费,共涉及金额约24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实施2018-2020年400万以上已竣工建设项目的价款结算和财务决算,目前已整改完成7个工程项目的价款结算和6个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2022年,我局将对未完成价款结算的项目进行结算。同时,我局将根据区财政局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关于联系单05号工程量计算错误问题,我局下属河道建设中心已要求工程决算审核单位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联系单5进行重新审核,审核单位承认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并于2021年10月追回多计的费用62436元,该笔费用将于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后上缴财政。关于联系单06号措施费计取不合理问题。河道施工过程中客观存在大量的排降水措施及基坑围护等费用,06号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挡墙基础强度较高,通过改变挡墙类型,将原钻孔灌注桩基础改成松木桩,可以节约成本约45万元。同步考虑挡墙类型变更造成施工工艺变更,且存在雨水管网需要迁改的情况,增加措施费24万元。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审核工程量变更,从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角度做好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审核,从严管理工程变更。

问题(三):施工内容甩项未出具联系单。区城管局(原拱墅)负责建设的拱墅区塘河片区沿河生态健康廊道总承包项目施工甩项金额约262万元。施工内容甩项未出具联系单,未经变更审批。

整改情况:该项目考虑到廊道室外数码大屏的安全性要求,经区城管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区长同意后进行甩项。针对施工内容甩项未出具联系单,未经变更审批问题,目前我局已经按审计要求整改,经总包、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确认,补充提供甩项联系单。今后,我局将按照工程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做到变更理由充分,变更程序到位,变更资料齐全。

二、 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建议(一)长效促进区域融合,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采纳情况: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监管薄弱环节。我局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确保项目管理过程中有据可循。我局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工程实施各环节管理。一是做实前期工作。在工程前期阶段,强化日常巡查监督,详细了解工程的情况。二是从严控制工程变更,严格落实工程变更制度,核对每一份工程变更联系单,做到变更符合工程管理要求,变更理由充分,程序到位,证据齐全并相互印证,坚决杜绝事后变更和竣工验收时集中签证行为。

建议(二)强化中介管理,提升管理团队专业素质。

采纳情况:我局将加强对第三方中介单位的管理。重点强化标前审核,在招标前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标段划分的合理性、评标办法的公正性、专用条款的风险性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防止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避免可能导致的项目后续风险,避免清单错漏造成造价失真和投资失控。强化过程监督,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招标;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内部经办人员的监督,严格对招标样品及投标文件的管理,防止出现有碍公平竞争的情形,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做好过程监督、标后跟踪及资料归档工作。同时,我局将通过工程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加强单位建设人才的储备。一是定期组织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定期分析查找工程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特此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关于对拱墅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索引号

00250007-6/2022-23805

文号

拱城管〔2022〕8号

公布日期

2022-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拱墅区审计局向我单位出具了《拱墅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拱审报〔2021〕18号)。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积极的整改落实,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管理方面,清单描述和现场实施不一致。区城管局(原拱墅)负责建设的下塘河三期(沈半路-上塘路)综合整治景观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中种植土回填(黄土)工程量24200m3,单价15元/m3(投标1.92元/m3);余方弃置工程量16100m3,综合单价53.15元/m3(投标2.87元/m3)。清单描述为下塘河三期区域需整体换填,建筑垃圾很厚,运距自行考虑。而结算审计时,根据审计查询单反馈,该项目无种植土回填、无建筑垃圾外运(余方弃置),清单描述与现场实施相矛盾。经审计调查,该景观工程与主体市政工程同时招标,市政施工单位土方工程量清单漏报严重,故所有土方工程作为补偿由市政单位实施,土方外运综合单价33.26元/m3,回填11.18元/m3。招标时将122万(招标控制价)土方费用计入景观工程,实际由市政施工单位实施,造成景观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也未对土方问题出具减少(景观)和增加(市政)的联系单。

整改情况:下塘河三期工程于2017年4月开始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在前期设计阶段存在施工图纸描述不清情况,且清单编制和复核单位未去现场进行核对,导致清单编制中工程量计算有误,工程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因此造成了工程土方的遗留问题。我局下属河道建设中心已对项目设计单位徐州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浙江建有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复核单位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别罚款10000元、8800元、6900元,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我局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做好过程监督、标后跟踪及资料归档工作。

问题(二):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管理方面,结算审核不规范导致价款高估冒算。区城管局(原拱墅)负责建设的下塘河三期(沈半路-上塘河)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未执行合同条款对超出合同工程量部分进行重新组价、联系单05号工程量计算错误,涉及结算多计金额6.24万。联系单06号措施费计取不合理。该项目总措施费达563万,占合同价四分之一,其中含大量维护及排水降水费。而结算时又以挡墙类型变更、增加雨水交汇井等原因增加维护及排水降水费,共涉及金额约24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实施2018-2020年400万以上已竣工建设项目的价款结算和财务决算,目前已整改完成7个工程项目的价款结算和6个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2022年,我局将对未完成价款结算的项目进行结算。同时,我局将根据区财政局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关于联系单05号工程量计算错误问题,我局下属河道建设中心已要求工程决算审核单位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联系单5进行重新审核,审核单位承认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并于2021年10月追回多计的费用62436元,该笔费用将于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后上缴财政。关于联系单06号措施费计取不合理问题。河道施工过程中客观存在大量的排降水措施及基坑围护等费用,06号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挡墙基础强度较高,通过改变挡墙类型,将原钻孔灌注桩基础改成松木桩,可以节约成本约45万元。同步考虑挡墙类型变更造成施工工艺变更,且存在雨水管网需要迁改的情况,增加措施费24万元。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审核工程量变更,从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角度做好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审核,从严管理工程变更。

问题(三):施工内容甩项未出具联系单。区城管局(原拱墅)负责建设的拱墅区塘河片区沿河生态健康廊道总承包项目施工甩项金额约262万元。施工内容甩项未出具联系单,未经变更审批。

整改情况:该项目考虑到廊道室外数码大屏的安全性要求,经区城管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区长同意后进行甩项。针对施工内容甩项未出具联系单,未经变更审批问题,目前我局已经按审计要求整改,经总包、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确认,补充提供甩项联系单。今后,我局将按照工程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做到变更理由充分,变更程序到位,变更资料齐全。

二、 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建议(一)长效促进区域融合,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采纳情况: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监管薄弱环节。我局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确保项目管理过程中有据可循。我局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工程实施各环节管理。一是做实前期工作。在工程前期阶段,强化日常巡查监督,详细了解工程的情况。二是从严控制工程变更,严格落实工程变更制度,核对每一份工程变更联系单,做到变更符合工程管理要求,变更理由充分,程序到位,证据齐全并相互印证,坚决杜绝事后变更和竣工验收时集中签证行为。

建议(二)强化中介管理,提升管理团队专业素质。

采纳情况:我局将加强对第三方中介单位的管理。重点强化标前审核,在招标前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标段划分的合理性、评标办法的公正性、专用条款的风险性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防止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避免可能导致的项目后续风险,避免清单错漏造成造价失真和投资失控。强化过程监督,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招标;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内部经办人员的监督,严格对招标样品及投标文件的管理,防止出现有碍公平竞争的情形,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做好过程监督、标后跟踪及资料归档工作。同时,我局将通过工程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加强单位建设人才的储备。一是定期组织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定期分析查找工程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特此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