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28-7/2022-23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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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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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3-07 10:03:48 点击率:
2021年,拱墅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2021年法治拱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拱墅建设六大专项工作方案》等各项要求,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全力助推法治拱墅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梳理排查政务服务2.0平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情况,及时做好政务服务2.0平台上线事项认领工作,并针对上线事项,逐项进行测试件办件验证,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工单系统进行反馈报送。贯彻落实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要求,组织开展职能科室负责人至窗口指导审批活动,就窗口收件材料审查、网上报件受理等业务进行了再强调、再培训、再提高。
(二)落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开展施工许可证电子签章,避免了实体签章的繁琐;试点使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模板及电子云签章,同时在既有建筑二次装修项目中也推广实行电子版施工许可证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企业办事,受到了广大企业好评。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通过模拟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方式加快审批,实现所有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最多80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在80天内完成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全力服务保障辖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前对接、主动服务,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能。积极主动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正式在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要求。2021年完成局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换证工作。
2、推广“互联网+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充分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等系统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和日常巡查,构建智能执法平台,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实时推送,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3、着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全面评价案卷质量,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进行了集中交流与探讨。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持续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2021年新增公职律师两名,进一步壮大法治工作队伍。
2、不断强化对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把好重大行政合同风险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有效可行。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做好信访受理工作。依托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及时办理,并对重复投诉的内容进行汇总定期总结,督促职能科室加大化解力度,确保工作职能履行到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加大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研究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能力。收到行政复议通知书、法院应诉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由相关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开展案例研讨,充分了解案情后在法定期间进行答辩、举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应诉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等原因,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争议发案量有上升趋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开展各项中心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责。
2、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跟踪。定期组织党委班子学法、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制度。在法院判决后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全局系统性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推进拱墅区建设领域法治化改革,助力我区在法治杭州建设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2、坚持创新赋能,强化数字赋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加快数字化政府转型,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迭代优化政务服务2.0建设,持之以恒将系列改革向纵深推进,走实走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3、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从源头减少各类信访和履职投诉的发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研判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工程建设、房屋装修、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对此类问题集中予以解决。
4、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以公示助推执法监督的深化,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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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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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28-7/2022-2320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2021年,拱墅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2021年法治拱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拱墅建设六大专项工作方案》等各项要求,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全力助推法治拱墅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梳理排查政务服务2.0平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情况,及时做好政务服务2.0平台上线事项认领工作,并针对上线事项,逐项进行测试件办件验证,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工单系统进行反馈报送。贯彻落实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要求,组织开展职能科室负责人至窗口指导审批活动,就窗口收件材料审查、网上报件受理等业务进行了再强调、再培训、再提高。
(二)落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开展施工许可证电子签章,避免了实体签章的繁琐;试点使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模板及电子云签章,同时在既有建筑二次装修项目中也推广实行电子版施工许可证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企业办事,受到了广大企业好评。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通过模拟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方式加快审批,实现所有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最多80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在80天内完成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全力服务保障辖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前对接、主动服务,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能。积极主动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正式在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要求。2021年完成局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换证工作。
2、推广“互联网+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充分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等系统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和日常巡查,构建智能执法平台,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实时推送,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3、着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全面评价案卷质量,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进行了集中交流与探讨。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持续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2021年新增公职律师两名,进一步壮大法治工作队伍。
2、不断强化对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把好重大行政合同风险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有效可行。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做好信访受理工作。依托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及时办理,并对重复投诉的内容进行汇总定期总结,督促职能科室加大化解力度,确保工作职能履行到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加大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研究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能力。收到行政复议通知书、法院应诉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由相关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开展案例研讨,充分了解案情后在法定期间进行答辩、举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应诉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等原因,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争议发案量有上升趋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开展各项中心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责。
2、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跟踪。定期组织党委班子学法、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制度。在法院判决后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全局系统性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推进拱墅区建设领域法治化改革,助力我区在法治杭州建设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2、坚持创新赋能,强化数字赋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加快数字化政府转型,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迭代优化政务服务2.0建设,持之以恒将系列改革向纵深推进,走实走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3、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从源头减少各类信访和履职投诉的发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研判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工程建设、房屋装修、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对此类问题集中予以解决。
4、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以公示助推执法监督的深化,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