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21-137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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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1-02-08 16:41:19 点击率: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过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我区于2020年7月31日制发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因本年度个别项目进度调整及区域规划,“拱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拱墅区品牌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修订)”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后续我区将继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做好决策事项结果公示及归档工作。
特此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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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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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1-1378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过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我区于2020年7月31日制发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因本年度个别项目进度调整及区域规划,“拱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拱墅区品牌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修订)”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后续我区将继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做好决策事项结果公示及归档工作。
特此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