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68-2/2021-224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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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小河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小工委〔2021〕3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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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03 12:14:03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双减”文件精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形成切实有效的“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决定成立小河街道“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钟 鸣 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 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孔 源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顾建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
方建卫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丁 强 办事处副主任
王玮珏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泮海苹 党政综合办
宋 梅 党建工作办
罗柳柳 区域发展办
史途停 公共服务办
俞 翔 平安建设办
戴 宗 公共管理办
陈 婷 公共服务中心
杜萌佳 文化站
张 俊 小河市场监管所
裘立群 小河城管执法中队
李晓燕 大浒路社区
余晓梅 紫荆家园社区
徐淑蓉 长征桥社区
朱丹阳 小河社区
何烈敏 明真宫社区
李 琪 娑婆桥社区
钱宏伟 董家新村社区
俞 芬 塘河新村社区
杨红林 余杭塘路社区
二、专项小组组员及职责
(一)办公室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平安建设办、派出所、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统筹协调各小组开展“双减”工作;加强风险研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编发“双减”工作简报;完成国家、省、市、区、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准入登记组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市场监管所
成员单位:区域发展办、文化站、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重点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相关工作;根据类别属性,研究制定审批标准,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三)监管执法组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执法中队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区域发展办、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主要职责: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按照部门职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线下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社会维稳组
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区域发展办、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双减”工作落实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做好风险评估;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用房、防疫、消防、网络信息等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并指导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融资、上市行为。
(五)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各社区
主要职责: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力量加强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投诉相关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同。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专项小组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工作任务。
(二)会商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实施方案、专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督查评价。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推进“双减”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四)联动推进。各社区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问题建议等。
四、工作安排
(一)组建机构。组建领导小组,形成“一办五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制定领导小组运行管理制度。
(二)研究谋划。制定并落实部门责任清单、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两张清单”,全面部署落实“双减”工作。
(三)全面实施。实施区“双减”工作方案,分目标分阶段推进“双减”工作落实。强化属地责任,强化各部门各小组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机制。
(四)深化落实。对各地落实“双减”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完善政策,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小河街道“双减”工作专班
组 长:史途停 公共服务办
副组长:泮海苹 党政综合办
俞 翔 平安建设办
成 员:宋 梅 党建工作办
罗柳柳 区域发展办
戴 宗 公共管理办
陈 婷 公共服务中心
杜萌佳 文化站
张 俊 小河市场监管所
裘立群 小河城管执法中队
李晓燕 大浒路社区
余晓梅 紫荆家园社区
徐淑蓉 长征桥社区
朱丹阳 小河社区
何烈敏 明真宫社区
李 琪 娑婆桥社区
钱宏伟 董家新村社区
俞 芬 塘河新村社区
杨红林 余杭塘路社区
小河街道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一、机关科室 | 相关职责 |
公共服务办 | 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制订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文体艺术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信用惩戒;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
市场监管所 | 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注销,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转登记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信用惩戒。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
公共服务中心 | 做好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情况检查工作,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聘用违法违规行为。 |
区域发展办 | 制订科技创新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科技创新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办理外籍人员工作许可。配合教育部门查处外籍人员从业资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发票使用管理。 |
派出所 | 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涉稳事件应急处置。 |
党政办 |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 |
应急办 |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 |
公共管理办 | 按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房属于违法建筑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 |
执法中队 | 根据教育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工作,落实地方综合执法,加强执法力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 |
平安建设办 | 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
二、各社区 |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条块结合、横纵联动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负责属地培训机构排摸(机构总数、学科类数量、教职工数、房租金额、收费金额)、“双减”政策后的维稳工作,监管在国定假日、休息日、寒暑假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并开展联合执法。 |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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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68-2/2021-22483
文号
拱小工委〔2021〕39号
公布日期
2021-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小河街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双减”文件精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形成切实有效的“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决定成立小河街道“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钟 鸣 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 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孔 源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顾建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
方建卫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丁 强 办事处副主任
王玮珏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泮海苹 党政综合办
宋 梅 党建工作办
罗柳柳 区域发展办
史途停 公共服务办
俞 翔 平安建设办
戴 宗 公共管理办
陈 婷 公共服务中心
杜萌佳 文化站
张 俊 小河市场监管所
裘立群 小河城管执法中队
李晓燕 大浒路社区
余晓梅 紫荆家园社区
徐淑蓉 长征桥社区
朱丹阳 小河社区
何烈敏 明真宫社区
李 琪 娑婆桥社区
钱宏伟 董家新村社区
俞 芬 塘河新村社区
杨红林 余杭塘路社区
二、专项小组组员及职责
(一)办公室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平安建设办、派出所、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统筹协调各小组开展“双减”工作;加强风险研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编发“双减”工作简报;完成国家、省、市、区、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准入登记组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市场监管所
成员单位:区域发展办、文化站、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重点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相关工作;根据类别属性,研究制定审批标准,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三)监管执法组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执法中队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区域发展办、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主要职责: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按照部门职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线下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社会维稳组
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区域发展办、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双减”工作落实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做好风险评估;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用房、防疫、消防、网络信息等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并指导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融资、上市行为。
(五)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各社区
主要职责: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力量加强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投诉相关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同。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专项小组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工作任务。
(二)会商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实施方案、专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督查评价。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推进“双减”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四)联动推进。各社区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问题建议等。
四、工作安排
(一)组建机构。组建领导小组,形成“一办五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制定领导小组运行管理制度。
(二)研究谋划。制定并落实部门责任清单、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两张清单”,全面部署落实“双减”工作。
(三)全面实施。实施区“双减”工作方案,分目标分阶段推进“双减”工作落实。强化属地责任,强化各部门各小组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机制。
(四)深化落实。对各地落实“双减”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完善政策,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小河街道“双减”工作专班
组 长:史途停 公共服务办
副组长:泮海苹 党政综合办
俞 翔 平安建设办
成 员:宋 梅 党建工作办
罗柳柳 区域发展办
戴 宗 公共管理办
陈 婷 公共服务中心
杜萌佳 文化站
张 俊 小河市场监管所
裘立群 小河城管执法中队
李晓燕 大浒路社区
余晓梅 紫荆家园社区
徐淑蓉 长征桥社区
朱丹阳 小河社区
何烈敏 明真宫社区
李 琪 娑婆桥社区
钱宏伟 董家新村社区
俞 芬 塘河新村社区
杨红林 余杭塘路社区
小河街道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一、机关科室 | 相关职责 |
公共服务办 | 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制订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文体艺术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信用惩戒;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
市场监管所 | 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注销,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转登记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信用惩戒。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
公共服务中心 | 做好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情况检查工作,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聘用违法违规行为。 |
区域发展办 | 制订科技创新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科技创新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办理外籍人员工作许可。配合教育部门查处外籍人员从业资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发票使用管理。 |
派出所 | 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涉稳事件应急处置。 |
党政办 |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 |
应急办 |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 |
公共管理办 | 按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房属于违法建筑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 |
执法中队 | 根据教育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工作,落实地方综合执法,加强执法力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 |
平安建设办 | 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
二、各社区 |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条块结合、横纵联动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负责属地培训机构排摸(机构总数、学科类数量、教职工数、房租金额、收费金额)、“双减”政策后的维稳工作,监管在国定假日、休息日、寒暑假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并开展联合执法。 |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