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47-1/2020-145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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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13 15:41:06 点击率: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明责任,严肃整改,引以为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对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财政局将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依托预算项目库系统,开展预算资金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强化绩效目标事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对就业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区人社局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拱墅区公益性岗位管理三方权责的通知》,明确承接单位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规范日常操作,明确日常考核管理。同时还编制了《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整改建议书》,相关街道已按要求与承接单位签订公岗开发管理协议,并已明确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3.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区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区卫健局将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多部门联合应对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拱投发已督促承租人将免除金额减免至实际经营者,并对国有资产租赁转租情况进行排查。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1.对建设单位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城管局将加强监管,严把招标文件内容审核关,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会签制。区城中村指挥部已要求EPC总承包单位编制项目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实际发生费用明细清单,对合同双方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在后续发包项目招标时,督促招标代理单位严格审查各分包项目工作范围。

2.对建设单位施工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针对此类问题,区城中村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大工程质量的管理力度,区住建局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品质优良。

3. 对工程款支付及结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城中村指挥部已扣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后续阶段性预算审核已考虑EPC总承包投标下浮率。相关单位针对部分工程造价审计滞后的问题,已进行了梳理和整改落实,并加强项目建设中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资料齐全,结算审计及时。

4.对其他参建单位履职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城中村指挥部根据合同约定,督促代理单位赔偿了代理费用,并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考核监管;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对现场人员的考勤和跟踪审计参与单位的审查与考核,多计预算费用将在出具项目整体限额设计预算报告时扣除。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方面

1.对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商务局已拨付省市外经贸奖励等专项资金,并细化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强化项目支出管理。区人社局要求合作银行加强贷款发放管理,进一步确保创贷发放合法合规。湖墅街道暂存款已收缴或支付,半山街道已补拨社区经费。

2.对政府购买服务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卫健局通过组织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培训,提高招投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并加强对招投标代理公司的监管。区商务局建立健全重点商贸节庆活动过程项目化管理实施规范和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督查,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及细则审查,确保程序严谨。区人社局已通过公开招标,由杭州莱克孵化器有限公司提供就业服务,并把服务事项列入合同内容。

3.对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收取保证金账户利息上缴区财政局。康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金苗系统身份证号码未登记的人员已进行了核实补录,同时要求对接种疫苗建立双核对制度。

4.对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商务局已完善房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出租前的租金价格评估工作;建立房产专管员月度巡查工作机制,并确保商家经营规范及经营安全。湖墅街道已收缴房租欠款20万元。区商务局已与杭州物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收回房产,并约谈该公司法人,督促其引进企业项目快速落地;同时,重新审查2017年以来签订的每份合同,确保合同履行零风险。

5.对区公安分局所属派出所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相关街道、派出所已要求保安服务公司加强人员招聘录用和相关费用申领过程审核,及时做好人员费用清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与保安服务公司的合同签订,强化合同内容审核,明确保安人员数量,明确经费明细,督促保安服务公司加强人员的管理考核,确保人员相符。

(四)民生政策落实方面

1.对相关部门缺乏衔接方面问题的整改。各街道将在后续的“情暖计生”活动中,收集民情民意,结合实际帮助计生家庭困难,并在发放前对人员名单进行摸底、排查、核实。

2.对信息共享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区残联将加强补贴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区民政局制定高龄津贴退回与监管机制,加大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的督查力度,并要求社区落实三个月一走访,提高资金发放准确性。区数据资源局与区卫健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城市大脑建设“民生直达”项目推进会,并实现“民生直达”项目上线试运行,有效推进民生项目信息资源共享。

3.对相关单位政策把握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区人社局认真组织开展灵活就业补贴疑点人员核查工作,目前7名灵活就业人员已完成退款。

4. 对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区民政局已对“互联网+养老”的服务疑点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对于虚假服务金额已要求退回至区民政局账户,并将与入驻我区“互联网+养老”平台的服务商签订合同,进一步明确服务要求与惩处内容;同时以“观察员+信息化”手段实时了解、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形成季度通报。

5. 对街道社区在民生资金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相关街道已修正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逐步实现按项目资金分项核算,有关的民生项目经费已拨付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部审计和定期抽查机制,及时掌握民生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持续加强审计整改举措

区政府将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拱墅区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督查工作办法》,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升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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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信息
关于2019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0250047-1/2020-1454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明责任,严肃整改,引以为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对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财政局将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依托预算项目库系统,开展预算资金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强化绩效目标事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对就业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区人社局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拱墅区公益性岗位管理三方权责的通知》,明确承接单位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规范日常操作,明确日常考核管理。同时还编制了《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整改建议书》,相关街道已按要求与承接单位签订公岗开发管理协议,并已明确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3.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区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区卫健局将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多部门联合应对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拱投发已督促承租人将免除金额减免至实际经营者,并对国有资产租赁转租情况进行排查。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1.对建设单位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城管局将加强监管,严把招标文件内容审核关,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会签制。区城中村指挥部已要求EPC总承包单位编制项目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实际发生费用明细清单,对合同双方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在后续发包项目招标时,督促招标代理单位严格审查各分包项目工作范围。

2.对建设单位施工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针对此类问题,区城中村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大工程质量的管理力度,区住建局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品质优良。

3. 对工程款支付及结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城中村指挥部已扣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后续阶段性预算审核已考虑EPC总承包投标下浮率。相关单位针对部分工程造价审计滞后的问题,已进行了梳理和整改落实,并加强项目建设中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资料齐全,结算审计及时。

4.对其他参建单位履职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城中村指挥部根据合同约定,督促代理单位赔偿了代理费用,并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考核监管;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对现场人员的考勤和跟踪审计参与单位的审查与考核,多计预算费用将在出具项目整体限额设计预算报告时扣除。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方面

1.对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商务局已拨付省市外经贸奖励等专项资金,并细化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强化项目支出管理。区人社局要求合作银行加强贷款发放管理,进一步确保创贷发放合法合规。湖墅街道暂存款已收缴或支付,半山街道已补拨社区经费。

2.对政府购买服务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卫健局通过组织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培训,提高招投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并加强对招投标代理公司的监管。区商务局建立健全重点商贸节庆活动过程项目化管理实施规范和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督查,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及细则审查,确保程序严谨。区人社局已通过公开招标,由杭州莱克孵化器有限公司提供就业服务,并把服务事项列入合同内容。

3.对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收取保证金账户利息上缴区财政局。康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金苗系统身份证号码未登记的人员已进行了核实补录,同时要求对接种疫苗建立双核对制度。

4.对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区商务局已完善房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出租前的租金价格评估工作;建立房产专管员月度巡查工作机制,并确保商家经营规范及经营安全。湖墅街道已收缴房租欠款20万元。区商务局已与杭州物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收回房产,并约谈该公司法人,督促其引进企业项目快速落地;同时,重新审查2017年以来签订的每份合同,确保合同履行零风险。

5.对区公安分局所属派出所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相关街道、派出所已要求保安服务公司加强人员招聘录用和相关费用申领过程审核,及时做好人员费用清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与保安服务公司的合同签订,强化合同内容审核,明确保安人员数量,明确经费明细,督促保安服务公司加强人员的管理考核,确保人员相符。

(四)民生政策落实方面

1.对相关部门缺乏衔接方面问题的整改。各街道将在后续的“情暖计生”活动中,收集民情民意,结合实际帮助计生家庭困难,并在发放前对人员名单进行摸底、排查、核实。

2.对信息共享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区残联将加强补贴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区民政局制定高龄津贴退回与监管机制,加大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的督查力度,并要求社区落实三个月一走访,提高资金发放准确性。区数据资源局与区卫健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城市大脑建设“民生直达”项目推进会,并实现“民生直达”项目上线试运行,有效推进民生项目信息资源共享。

3.对相关单位政策把握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区人社局认真组织开展灵活就业补贴疑点人员核查工作,目前7名灵活就业人员已完成退款。

4. 对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区民政局已对“互联网+养老”的服务疑点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对于虚假服务金额已要求退回至区民政局账户,并将与入驻我区“互联网+养老”平台的服务商签订合同,进一步明确服务要求与惩处内容;同时以“观察员+信息化”手段实时了解、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形成季度通报。

5. 对街道社区在民生资金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相关街道已修正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逐步实现按项目资金分项核算,有关的民生项目经费已拨付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部审计和定期抽查机制,及时掌握民生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持续加强审计整改举措

区政府将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拱墅区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督查工作办法》,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升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关于2019年度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