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推进 “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财政部门工作满意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本局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各科室拟制公文时,将公开属性作为必填项填列,随同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及理由种类,标注在公文办文笺上。未按规定标注的,局办公室作退文处理。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程序。在征得建议和提案提出者同意且办理结果满意的前提下,应对建议和提案进行公开。提出者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的建议和提案,不予公开。凡是符合公开条件的建议和提案均应予以公开,并实现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双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与办理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尽量作区分处理,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可合并摘要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坚持“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单独办理的承办单位是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是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分别办理的各分办单位是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坚持一个口进,一个口出。所有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分办,需要征求相关处室意见的,相关处室应积极配合。
(二)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下同)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局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科室上报文稿时应将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一并报送。各科室对政策文件进行公文规范性审核后,将解读材料一并报呈局领导审签。正式文件印发后,由局办公室将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
(三)扩大公众参与。一是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凡以本局名义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经过公众参与程序。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报批时,牵头起草处室应附上公众参与相关材料。一是起草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三是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四是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五是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六是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七是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八是其他重大事项。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网站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二、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和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财政信息等。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主要通过下城新闻网和下城区财政局主页进行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途径进行发布;四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政策文件的解读,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列席。
(三)主动公开相关数据。区财政局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公开“机构信息”12条;公开“政策文件”信息2条;公开“资金管理”信息4条(财政总预决算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
四、财政预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将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在区政府政务平台上。。经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区财政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预算读本、触摸屏等方式向两会代表、委员进行预算公开,方便代表、委员更好地解读财政预算。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在全省79个县(市、区)中并列第一。
五、政策解读及社会重大关切回应关切舆情回应情况
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围绕财政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尤其是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各科室都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推进执行公开。
六、“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等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全力配合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一是确保服务“跑零次”。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和年度备案实现“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做到“零窗零跑”。全年实现网上审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14家,年度备案69家。二是做到服务“一次清”。坚持“承诺有限、服务无限”的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办理事项“一次清”,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三是实现“服务零盲点”。结合单位领导进窗口体验工作,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改进,积极对接区审管办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以提高办事人员满意度,避免出现服务盲点。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检查接踵而来,在省、市、区三级的网上申请、电话抽检等多次检查中,我局未被发现任何问题。
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我单位实际,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总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落实,局内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有信息公开工作专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一个上下联动、多方监督、多方制约、多方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7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要求,对财政局的职责、内设机构、政府采购目录、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契税减免程序、竞争上岗等内容及时公开。
(三)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修订并完善了下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
(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把下城财政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会计管理、表格下载等子栏目,涵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补充完善信息资料。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的网站,对涉及政府采购、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信息公开,不但方便了业务的办理,而且能够最大范围地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三是尽快整合信息公开窗口和平台,将涉及我局的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我区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有机的整合,形成互动有序的一体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