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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拱墅区2010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拱墅区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办发[2009]204号、杭综治办[2010]9号、杭城管[2010]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综治(维稳)专管员和社区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0名,其中社区综治(维稳)专管员92名,社区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58名。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综治(维稳)专管员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2、了解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居民服务,热忱综治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户籍人员。(工作经历时间按年份计算,即200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 ,视为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其中10名社区综治(维稳)专管员面向拱墅区户籍的退伍军人招考,退伍军人工作经历不限,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二)社区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2、熟悉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应用电脑,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居民服务,热忱城管工作,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4、身体健康,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9月8日至9月10日,9:00—16:00。地点在拱墅区社区学院(大塘新村40幢,湖墅南路与文晖路交叉口附近,公交179,826,316,74,45,6路大塘新村站下)。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两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报名时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社工基本知识、社区建设基本情况、综合基础知识(含材料作文)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9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考生成绩于9月21日前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四)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公示3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
    2、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后,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聘用对象在社区工作服务期限至少两年,两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工作单位。
    四、其他事项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笔试成绩加3分;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社区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2、聘用期间,社区综治(维稳)专管员和社区城管专职工作人员列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关于提高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杭财预[2008]1057号)执行。根据该文件规定,工资福利待遇由职务年限工资、奖金福利、补(津)贴、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项)等五部分构成。按照文件规定,新招聘人员执行“社区委员”第一档工资标准,最低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其中职务年限工资随职务和社区工作年限变化而相应调整,每年按5%增长。
    3、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正式录用人数的50%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五、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
    拱墅区委组织部:88259815
    拱墅区人事局:88259672
    拱墅区民政局:88399782
    拱墅区综治办:88259742
    拱墅区城管办:88809776
    拱墅区社区学院:880766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公告网址:
    拱墅党建网(zzb.gongshu.gov.cn
    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
    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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