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满意度社会评价调查问卷

2017年5月,我区被列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试点领域,我区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服务基层、点面结合的基本原则,梳理公开事项、优化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渠道,让广大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参与,提高群众获得感。 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欢迎您对我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评价,您的意见将会是我区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参考。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