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劣Ⅴ类水质河道消除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辖区劣Ⅴ类水体。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总体目标和计划节点安排 1. 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拱墅区全域范围内62条河道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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