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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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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政协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巡察共反馈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6人;修改完善制度4项。
(一)召开区政协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二)研究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关于区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三)在班子分工文件上,明确建立班子分工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阶段性重点任务,及时优化职责配置。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召开区政协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区政协机关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三)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领会各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要求,总结2025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部署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好记录。
(一)对各界别联络员和各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联络员开展工作业务培训。
(二)区两会期间,运用“墅智政协”系统开展委员参会签到和分组讨论签到,并在系统中开设“全会专题”板块,发布会议安排和会议文件,深化系统运用。
(三)丰富活动发布渠道,利用码上协商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同时依托全体委员微信群、政协常委微信群、各界别和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工作群,多渠道、跨界别发布活动信息。
(一)召开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组织区政协机关人员认真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等。
(二)修订完善《拱墅区政协机关请休假制度》,进一步规范请假休假流程。
(三)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拱墅区政协机关请休假制度》,按规定填写《干部外出审批单》。办公室做好请假休假档案管理。
(一)修订完善《关于看望慰问丧事礼请的相关意见》,明确政协委员走访慰问规定,明确走访慰问的对象范围、慰问频次以及经费开支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
(一)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修订完善区政协机关《关于看望慰问丧事礼请的相关意见》,明确职工慰问的适用范围、对象、金额、形式等具体标准。
(一)制定《拱墅区政协机关采购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区政协机关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按规定对政府采购服务进行验收。
(一)全面核查2021年至2025年合同签订情况,对合同进行完善。
(二)健全合同全流程管理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审核,规范合同内容,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避免合同存在法律漏洞或风险。
(一)对2021年至2025年度服务外包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二)续签半年免费《拱墅区政协网站运维合同》,并督促抓好运维条款落实。
(三)对新签订合同,严格对照合同约定条款,督促合同条款落实,明确支付比例以及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履约条款支付全部资金。
(一)全面核查近五年会务培训结算情况,没有发现其他培训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二)会务培训开展前,严格审批程序,按照省市区会务培训标准,严格执行《拱墅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报销附件,确保合同、结算发票和账单明细一致。
(三)针对会务培训费使用规范性开展培训,着重培训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在结算中仔细核对费用结算发票与账单明细金额、实际日程安排的一致性,确保各环节各要素互相符合。
(一)修订完善《拱墅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差、办公设备和用品购置、政府购买服务等经费报销附件归档标准。
(二)组织机关人员学习《拱墅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提高机关人员业务能力。
(三)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财务分管领导、纪检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督。
(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和政绩观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制定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支部工作任务,每次活动方案报总支书记审核。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记录在支部记录本上。
(三)每个月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当月支部工作。同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提高活动参与率,规范活动记录。
下一步,区政协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密体系,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二是聚焦重点难点,狠抓整改落实,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成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9618;邮政信箱:拱墅区政协办(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0;电子邮箱:xgsqzxb@163.com。
区政协机关党组
2026年7月8日
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政协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巡察共反馈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6人;修改完善制度4项。
(一)召开区政协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二)研究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关于区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三)在班子分工文件上,明确建立班子分工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阶段性重点任务,及时优化职责配置。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召开区政协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区政协机关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三)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领会各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要求,总结2025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部署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好记录。
(一)对各界别联络员和各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联络员开展工作业务培训。
(二)区两会期间,运用“墅智政协”系统开展委员参会签到和分组讨论签到,并在系统中开设“全会专题”板块,发布会议安排和会议文件,深化系统运用。
(三)丰富活动发布渠道,利用码上协商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同时依托全体委员微信群、政协常委微信群、各界别和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工作群,多渠道、跨界别发布活动信息。
(一)召开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组织区政协机关人员认真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等。
(二)修订完善《拱墅区政协机关请休假制度》,进一步规范请假休假流程。
(三)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拱墅区政协机关请休假制度》,按规定填写《干部外出审批单》。办公室做好请假休假档案管理。
(一)修订完善《关于看望慰问丧事礼请的相关意见》,明确政协委员走访慰问规定,明确走访慰问的对象范围、慰问频次以及经费开支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
(一)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修订完善区政协机关《关于看望慰问丧事礼请的相关意见》,明确职工慰问的适用范围、对象、金额、形式等具体标准。
(一)制定《拱墅区政协机关采购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区政协机关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按规定对政府采购服务进行验收。
(一)全面核查2021年至2025年合同签订情况,对合同进行完善。
(二)健全合同全流程管理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审核,规范合同内容,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避免合同存在法律漏洞或风险。
(一)对2021年至2025年度服务外包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二)续签半年免费《拱墅区政协网站运维合同》,并督促抓好运维条款落实。
(三)对新签订合同,严格对照合同约定条款,督促合同条款落实,明确支付比例以及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履约条款支付全部资金。
(一)全面核查近五年会务培训结算情况,没有发现其他培训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二)会务培训开展前,严格审批程序,按照省市区会务培训标准,严格执行《拱墅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报销附件,确保合同、结算发票和账单明细一致。
(三)针对会务培训费使用规范性开展培训,着重培训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在结算中仔细核对费用结算发票与账单明细金额、实际日程安排的一致性,确保各环节各要素互相符合。
(一)修订完善《拱墅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差、办公设备和用品购置、政府购买服务等经费报销附件归档标准。
(二)组织机关人员学习《拱墅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提高机关人员业务能力。
(三)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财务分管领导、纪检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督。
(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和政绩观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制定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支部工作任务,每次活动方案报总支书记审核。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记录在支部记录本上。
(三)每个月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当月支部工作。同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提高活动参与率,规范活动记录。
下一步,区政协机关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密体系,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二是聚焦重点难点,狠抓整改落实,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成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9618;邮政信箱:拱墅区政协办(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0;电子邮箱:xgsqzxb@163.com。
区政协机关党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