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3-3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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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大运英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养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226277490@qq.com,联系人:黄颖,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1318室,联系电话:0571-89505576。
附件1:拱墅区“大运英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养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大运英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养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226277490@qq.com,联系人:黄颖,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1318室,联系电话:0571-89505576。
附件1:拱墅区“大运英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养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