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9-1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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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的要求,现将《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月24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71724769@qq.com,联系人:郑丽虹,联系电话:0571-89506054。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的要求,现将《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月24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71724769@qq.com,联系人:郑丽虹,联系电话:0571-8950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