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216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规划计划1条,资金信息2条,行政执法公开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建议提案3条,公告2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其中,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7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办理、接处警情况、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等,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无超期办结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全年分局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投诉或举报。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的原则,明确事权警种间的答复规范,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拱墅公安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等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媒介,动态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此外,还在各派出所和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5年,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72

行政强制

56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

0

0

0

0

0

17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以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质效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707689/art/2026/art_e5b82730afc94fbcbfcecd893198afed.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18: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216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规划计划1条,资金信息2条,行政执法公开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建议提案3条,公告2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其中,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7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办理、接处警情况、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等,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无超期办结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全年分局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投诉或举报。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的原则,明确事权警种间的答复规范,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拱墅公安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等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媒介,动态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此外,还在各派出所和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5年,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72

行政强制

56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

0

0

0

0

0

17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以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质效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707689/art/2026/art_e5b82730afc94fbcbfcecd893198af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