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50025003595/2025-10104196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拱人社发〔2025〕2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5-11-06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 登记号 | AGSD13-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 附件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拱人社发〔2025〕24号) | ||
| 关联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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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06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3件,拟修改3件,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列入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
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5号 |
2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1〕30号 |
3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3〕39号 |
附件2
列入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拱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4号 |
2 | 关于印发《拱墅区新“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2〕16号 |
3 | 关于印发《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3〕14号 |
附件3
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征地农转非(含撤村建居)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拱劳社保〔2011〕40号 |
索引号
113301050025003595/2025-1010419675
文号
拱人社发〔2025〕24号
公布日期
2025-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3件,拟修改3件,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列入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
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5号 |
2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1〕30号 |
3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3〕39号 |
附件2
列入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拱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4号 |
2 | 关于印发《拱墅区新“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2〕16号 |
3 | 关于印发《杭州市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3〕14号 |
附件3
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征地农转非(含撤村建居)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拱劳社保〔201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