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5K149320662/2025-1010417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 附件 | |||
| 关联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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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26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要求,拱墅区着眼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问题,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拱墅区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旨在全域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标志性成果,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构建“服务+社交+共创”的共享空间,满足群众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制定依据
《杭州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杭政办〔2024〕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建设内涵与目标。大运河幸福家园是立足“15分钟公共服务圈”,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市场惠民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及居民互助服务等的民生服务综合体。工作目标分两阶段:到2026年底建成不少于50个,其中枢纽(示范)型不少于12个,“热活度”达80%以上;到2030年底建成不少于100个,其中枢纽(示范)型不少于30个,“热活度”达90%以上。
(二)构建五大任务体系。一是加强规划布局,按15分钟服务半径优化布局,建立动态评估预警机制,对服务“空白区域”“低密度区域”重点补短板,对“高密度区域”控制新建、提升功能。二是优化建设类型,因地制宜采取集成式、街区化、片区化三种形态。枢纽(示范)型要求集成式阵地面积≥1200平方米或片区化/街区化≥2000平方米,具备六类10项以上功能;基础(普惠)型要求集成式≥500平方米或片区化/街区化≥1000平方米,具备五类8项以上功能。三是突出功能配置,附34项基础服务功能清单,涵盖养老助老、托育助幼、扶弱助残、惠民便民、医疗健康、文体健身、公益慈善七大类;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打造老年学堂、社区食堂、婴幼儿成长驿站等品牌项目。四是完善运营模式,坚持公共化属性,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导入公益创投、慈善项目;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公益(低偿)+市场”机制,培育“幸福合伙人”,要求多功能融合服务面积≥60%,24小时服务项目≥1个,枢纽型引入运营主体≥10家或不低于80%;坚持社会化方向,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连锁化运营。五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机制、“热活度”动态评估机制、信息共享机制。
(三)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街道强化属地责任;设立现代社区建设创新专项经费,给予建设补助,每年实施不少于3个公益创投或慈善项目(资金≥15万元);建立示范引领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幸福合伙人”代表。
四、特色亮点
(一)精准化规划机制。创新建立动态评估预警机制,通过人口数据、需求调研、服务效能等要素分析,精准识别服务覆盖“空白区”“低密度区”“高密度区”,分类施策,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精准投放。
(二)差异化建设标准。首创“热活度”评价指标,量化衡量运行效能、服务人气和居民参与度;区分枢纽(示范)型与基础(普惠)型两类标准,明确面积、功能、运营主体等差异化要求,体现分类指导、梯度推进。
(三)多元化运营模式。建立“幸福合伙人”资源联动机制,创新“公益(低偿)+市场”双轮驱动,既保障公共服务属性,又激发市场活力;明确运营主体准入标准和数量要求,推动连锁化、集团化发展。
(四)全龄化服务功能。编制34项基础服务功能清单,覆盖“一老一小”、扶弱助残等全龄需求;突出品牌项目集成化,打造老年学堂、青年夜校、社区食堂等深受群众喜爱的服务品牌,实现“一体化运营”和“一站式”服务。
(五)数字化赋能支撑。强调构建跨部门民生保障信息平台,推动“政策找人”与“人找政策”融合;深化“家社院”养老智慧场景,依托养老服务“爱心卡”完善助餐通付体系,体现数字科技对民生服务的赋能作用。
五、注意事项
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解读人:陈小蕾
联系电话:0571-89505314
索引号
11330105K149320662/2025-1010417727
公布日期
2025-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要求,拱墅区着眼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问题,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拱墅区关于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旨在全域推进大运河幸福家园建设,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标志性成果,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构建“服务+社交+共创”的共享空间,满足群众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制定依据
《杭州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杭政办〔2024〕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建设内涵与目标。大运河幸福家园是立足“15分钟公共服务圈”,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市场惠民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及居民互助服务等的民生服务综合体。工作目标分两阶段:到2026年底建成不少于50个,其中枢纽(示范)型不少于12个,“热活度”达80%以上;到2030年底建成不少于100个,其中枢纽(示范)型不少于30个,“热活度”达90%以上。
(二)构建五大任务体系。一是加强规划布局,按15分钟服务半径优化布局,建立动态评估预警机制,对服务“空白区域”“低密度区域”重点补短板,对“高密度区域”控制新建、提升功能。二是优化建设类型,因地制宜采取集成式、街区化、片区化三种形态。枢纽(示范)型要求集成式阵地面积≥1200平方米或片区化/街区化≥2000平方米,具备六类10项以上功能;基础(普惠)型要求集成式≥500平方米或片区化/街区化≥1000平方米,具备五类8项以上功能。三是突出功能配置,附34项基础服务功能清单,涵盖养老助老、托育助幼、扶弱助残、惠民便民、医疗健康、文体健身、公益慈善七大类;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打造老年学堂、社区食堂、婴幼儿成长驿站等品牌项目。四是完善运营模式,坚持公共化属性,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导入公益创投、慈善项目;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公益(低偿)+市场”机制,培育“幸福合伙人”,要求多功能融合服务面积≥60%,24小时服务项目≥1个,枢纽型引入运营主体≥10家或不低于80%;坚持社会化方向,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连锁化运营。五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机制、“热活度”动态评估机制、信息共享机制。
(三)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街道强化属地责任;设立现代社区建设创新专项经费,给予建设补助,每年实施不少于3个公益创投或慈善项目(资金≥15万元);建立示范引领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幸福合伙人”代表。
四、特色亮点
(一)精准化规划机制。创新建立动态评估预警机制,通过人口数据、需求调研、服务效能等要素分析,精准识别服务覆盖“空白区”“低密度区”“高密度区”,分类施策,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精准投放。
(二)差异化建设标准。首创“热活度”评价指标,量化衡量运行效能、服务人气和居民参与度;区分枢纽(示范)型与基础(普惠)型两类标准,明确面积、功能、运营主体等差异化要求,体现分类指导、梯度推进。
(三)多元化运营模式。建立“幸福合伙人”资源联动机制,创新“公益(低偿)+市场”双轮驱动,既保障公共服务属性,又激发市场活力;明确运营主体准入标准和数量要求,推动连锁化、集团化发展。
(四)全龄化服务功能。编制34项基础服务功能清单,覆盖“一老一小”、扶弱助残等全龄需求;突出品牌项目集成化,打造老年学堂、青年夜校、社区食堂等深受群众喜爱的服务品牌,实现“一体化运营”和“一站式”服务。
(五)数字化赋能支撑。强调构建跨部门民生保障信息平台,推动“政策找人”与“人找政策”融合;深化“家社院”养老智慧场景,依托养老服务“爱心卡”完善助餐通付体系,体现数字科技对民生服务的赋能作用。
五、注意事项
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解读人:陈小蕾
联系电话:0571-8950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