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9649777-X/2025-331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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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附件 | 撤销冒名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2025-05-21 16:28:35 点击率:
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03月26日的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殷典兴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殷典兴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报警回执单、庆城县公安局熊家庙派出所证明,询问笔录和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杭明皓所〔2025〕文鉴字第51号)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6日关于殷典兴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身份的变更及备案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进、贾网林,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新市街105号二楼朝晖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571-81959121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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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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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16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03月26日的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殷典兴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殷典兴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报警回执单、庆城县公安局熊家庙派出所证明,询问笔录和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杭明皓所〔2025〕文鉴字第51号)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胜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6日关于殷典兴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身份的变更及备案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进、贾网林,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新市街105号二楼朝晖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571-81959121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