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公示(5.6-5.9)

发布日期: 2025-05-13 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信息予以公示。附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审查文号

1

杭州彭华光口腔诊所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6号

2

杭州新缘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运河广场口腔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7号

3

杭州美佳美医疗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8号

4

杭州立扬口腔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9号

5

杭州静港联美医疗美容诊所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10号

6

杭州腋秀专科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11号

联系电话:87939766,87939770。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5.6-5.9).zip

公告公示
卫健政务
医疗广告公示(5.6-5.9)
发布时间: 2025-05-13 11:08
信息来源:区卫健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信息予以公示。附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审查文号

1

杭州彭华光口腔诊所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6号

2

杭州新缘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运河广场口腔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7号

3

杭州美佳美医疗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8号

4

杭州立扬口腔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09号

5

杭州静港联美医疗美容诊所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10号

6

杭州腋秀专科门诊部

浙医广〔2025〕第330105-0111号

联系电话:87939766,8793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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