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9649777-X/2025-33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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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附件 | 关于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决定书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5-13 16:28:34 点击率:
(杭拱市监祥)冒撤登字 [2025]第5103号
当事人: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7YQL58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银泰城2幢701室-87
经本局查明,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8日的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冒用朱宇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朱宇提交的申请表、挂失申报回执、承诺书、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杭州明皓[2024]文鉴字第71号)等材料予以证实。
2025年3月25日,本局依法公告了(杭拱市监祥)冒告字 [2025]第5013号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拟将做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撤销具体内容以及享有的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目前公告期已满,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局作出决定如下:撤销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0月8日设立登记朱宇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身份。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拱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5月8日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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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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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649777-X/2025-3311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杭拱市监祥)冒撤登字 [2025]第5103号
当事人: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7YQL58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银泰城2幢701室-87
经本局查明,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8日的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冒用朱宇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朱宇提交的申请表、挂失申报回执、承诺书、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杭州明皓[2024]文鉴字第71号)等材料予以证实。
2025年3月25日,本局依法公告了(杭拱市监祥)冒告字 [2025]第5013号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拟将做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撤销具体内容以及享有的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目前公告期已满,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局作出决定如下:撤销杭州顺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0月8日设立登记朱宇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身份。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拱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5月8日